[發明專利]自適應交通燈有效
申請號: | 201710728045.4 | 申請日: | 2017-08-23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164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發明(設計)人: | 莊秋瑤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溧水高新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G08G1/095 | 分類號: | G08G1/095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 代理人: | 喬浩剛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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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自適應 交通燈 | ||
1.一種自適應交通燈,包括有基殼(1),以及設于基殼(1)內的光源(2),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由驅動板(21)驅動,產生射向前方的水平光束;所述光源(2)包括均布于所述基殼(1)內的豎直平面上的激光頭,各所述激光頭分別產生一束所述的水平光束;所述基殼(1)前部設有表面均布出光孔(30)的發光面板(3),所述發光面板(3)由光學霧化板構成;所述水平光束照射在該發光面板(3)上時,發光面板(3)均勻發光;所述基殼(1)內還設有可控制所述發光面板(3)縱向位移的控制機構;所述交通燈還包括有霧汽傳感機構;所述霧汽傳感機構在感測到濃霧天氣狀況時,使所述控制機構控制所述發光面板(3)縱向移動至第二工位,此時各所述水平光束恰從所述發光面板(3)上的各出光孔(30)射出;而在非濃霧天氣狀況時,所述發光面板(3)縱向移動至第一工位,此時各所述水平光束照射在發光面板(3)上,使發光面板(3)均勻發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適應交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霧汽傳感機構包括設于所述光源(2)與發光面板(3)之間的、所述基殼(1)內部上方的濕度傳感器(4),以及裹緊該濕度傳感器的細孔網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適應交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霧汽傳感機構為設于所述基殼(1)上的、面向地面的紅外收發器(6);該紅外收發器(6)中的紅外發射頭以固定的時間間隔向地面發送紅外信號;而該紅外收發器(6)中的紅外接收頭接收由地面反射回來的所述紅外信號,當所述紅外接收頭接收到的反射紅外信號強度低于設定值時,判定為濃霧天氣。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自適應交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包括設于所述發光面板(3)上側的、與所述基殼(1)固定的電磁體(51),以及固定于所述發光面板(3)的上邊沿的銜鐵(52);所述發光面板(3)約束于開設在基殼(1)內的縱向滑槽中;所述電磁體(51)掉電時,所述發光面板(3)在自重作用下,向下位移,保持在所述第一工位;所述電磁體(51)接通時,所述發光面板(3)在磁吸力作用下,向上位移,并保持在所述第二工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適應交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包括設于所述發光面板(3)上側和/或下側的約束彈簧(7),以及貼設于所述發光面板(3)背面的孔隙狀透光層(31);所述出光孔(30)貫穿所述發光面板(3)及孔隙狀透光層(31);所述孔隙狀透光層(31)表面的積水重量未超過設計水平時,所述發光面板(3)在所述約束彈簧(7)的約束作用下,保持在所述第一工位;而當孔隙狀透光層(31)表面的積水重量超過設計水平時,發光面板(3)在重力作用下下降到所述第二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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