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系統(tǒng)及車輛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698741.5 | 申請日: | 2017-08-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074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賀鵬麟;張鈺;廖國玉;蔡瑞典;陳志裕;高萬盛;陳樹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智慧車聯(lián)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G08G1/052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281 | 代理人: | 向武橋,彭家恩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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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超載 監(jiān)控 方法 系統(tǒng) | ||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一種能夠實時監(jiān)測車輛超載的方法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超限超載是擾亂道路交通運輸秩序的頑癥,被稱為“公路殺手”和“事故元兇”。近年來,惡性超載事故頻發(fā),我國的公路運輸不能承受之重。超限超載已成為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危及社會經濟秩序穩(wěn)定的一個突出社會問題,因此治理超限超載刻不容緩。
超限是指汽車裝載超過公路對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系,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超載是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性能以及由此引發(fā)的行車安全性。目前,公路貨運超限超載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存在,相關調查顯示在所接觸到的從事公路貨運企業(yè)和個人中涉及超載的占99%。超限超載已經是貨運行業(yè)中公開的秘密。
超限超載所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a)誘發(fā)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b)嚴重損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給國家造成了巨額損失。
c)造成國家規(guī)費大量流失,影響公路建設資金的籌措。
d)致使尾氣噪音嚴重超標,污染環(huán)境。
e)導致了道路運輸市場的惡性競爭。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監(jiān)控車輛超限超載的方法。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新的監(jiān)控車輛超載的方法及系統(tǒng)。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獲取車輛加速時的最大加速度值;b)比較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c)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時,進行警示。
所述步驟c中,將警示信息無線傳輸至后臺監(jiān)控服務器。
一種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獲取車輛加速時的最大加速度值和平均加速度值;b)比較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比較所述平均加速度值和預設平均加速度閾值;c)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且所述平均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平均加速度閾值時,進行警示。
一種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其獲取車輛加速時的最大加速度值,獲取車輛減速時的最大減速度值;比較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比較所述最大減速度值和預設最大減速度閾值;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且所述最大減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減速度閾值時,進行警示。
一種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其在設定時長內按設定頻率獲取車輛加速時的實時加速度,根據各所述實時加速度得出最大加速度值,比較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時,進行警示。
警示信息可以無線傳輸至車輛監(jiān)管部門的后臺監(jiān)控服務器。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等的比較,可以在車載智能終端或車載模塊內進行,也可以在后臺監(jiān)控服務器上進行。
一種車輛超載監(jiān)控系統(tǒng),包括加速度獲取單元、最大加速度獲取單元、運算單元、存儲單元及警示單元,所述加速度獲取單元按照設定頻率獲取車輛加速時的實時加速度,所述最大加速度獲取單元根據各實時加速度得到最大加速度值,所述存儲單元存儲有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所述運算單元比較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和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值小于所述預設最大加速度閾值時,通過所述警示單元進行警示。
所述的系統(tǒng),還包括無線單元,所述運算單元將警示信息通過無線單元傳輸至后臺監(jiān)控服務器。
一種車輛,包括所述的車輛超載監(jiān)控系統(tǒng)。
對于該系統(tǒng),其可以是一個獨立的車輛超載監(jiān)控模塊,該模塊可以集成在車輛的現(xiàn)有單元內,如集成在車載智能終端內。可以在不破壞原車線路的情況下,在原車上進行車輛超載監(jiān)控功能的改裝;也可以是新車集成該功能。
車輛可以是柴油發(fā)動機機動車、汽油發(fā)動機機動車、電動車、新能源車或者其它由動力裝置驅動、牽引的車輛。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能夠實時監(jiān)控車輛是否超載,并能及時警示,能夠一定程度保證行車安全性和便于監(jiān)管部門進行監(jiān)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施方式車輛超載監(jiān)控方法的流程框圖;
圖2是本實施方式車輛超載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發(fā)明的核心是根據車輛行駛數(shù)據計算和判斷是否超載,并通過互聯(lián)網報送車輛監(jiān)管平臺。依據大數(shù)據統(tǒng)計結果,超載車輛加速性能明顯降低,因而其加速時的加速度值較正常車輛明顯減小;減速時的減速度值同樣較正常車輛明顯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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