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透化處理的細胞過濾小核酸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26674.6 | 申請日: | 2012-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007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孔艷紅;史蒂文·T·奧基諾;孟祥棟 | 申請(專利權)人: | 伯樂實驗室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Q1/68 | 分類號: | C12Q1/68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張國梁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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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處理 細胞 過濾 核酸 | ||
1.將透化處理的細胞中DNA切割劑可及的DNA與所述DNA切割劑不可及的DNA分離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透化處理具有基因組DNA的細胞,由此產生透化處理的細胞;
在DNA切割劑切割所述細胞中基因組DNA的條件下將DNA切割劑引入到所述具有基因組DNA的透化處理的細胞中,由此產生切割的DNA;和
將從完整的透化處理的細胞中擴散出來的切割的DNA與所述細胞分離。
2.權利要求1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將DNA修飾劑引入到所述透化處理的細胞中,以使所述DNA修飾劑修飾所述細胞中的基因組DNA。
3.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DNA修飾劑和所述DNA切割劑同時引入,或者所述DNA修飾劑在引入所述DNA切割劑之前引入。
4.權利要求2或3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是DNA酶I或微球菌核酸酶。
5.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DNA修飾劑將修飾添加到所述DNA切割劑的至少一些識別序列,并且所述DNA切割劑不切割具有所述修飾的識別序列。
6.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DNA修飾劑將修飾添加到所述DNA切割劑的至少一些識別序列,并且所述DNA切割劑切割具有所述修飾的識別序列且不切割缺乏所述修飾的識別序列。
7.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DNA修飾劑是DNA甲基轉移酶。
8.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DNA修飾劑在引入所述DNA切割劑之后引入。
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透化處理和所述引入同時發生。
10.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分離所述切割的DNA。
11.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在所述分離之后將完整細胞中剩余的DNA分離。
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用透化處理劑透化處理。
1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通過電穿孔或生物射彈法透化處理。
14.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透化處理劑是溶血脂質或非離子去污劑。
1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包括DNA酶。
16.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是DNA酶I或微球菌核酸酶。
1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包括限制酶。
18.權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制酶是甲基化感應限制酶。
19.權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制酶是N6-甲基腺苷感應限制酶。
20.權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制酶是甲基胞嘧啶感應限制酶。
21.權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制酶是5-羥甲基胞嘧啶感應限制酶。
22.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制酶切割包含5’-羥甲基胞嘧啶的識別序列。
2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包括與異源DNA識別多肽融合的DNA切割多肽。
2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DNA切割劑包括與異源蛋白識別多肽融合的DNA切割多肽。
2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離包括親和純化所述DNA。
26.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親和純化包括免疫沉淀。
27.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所述DNA通過使親和劑與DNA締合的蛋白結合而進行親和純化,由此純化所述蛋白和與所述蛋白締合的DNA。
28.權利要求27的方法,其中所述親和劑是抗體。
29.權利要求27或28的方法,其中所述親和劑連接到固體支持物。
30.權利要求27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是組蛋白、轉錄因子或TATA盒結合蛋白(TBP)。
31.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分離的DNA為約50bp至約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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