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竹木加工拋光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600135.5 | 申請日: | 201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865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2 |
| 發明(設計)人: | 梁瑞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吉縣瑞旺竹木制品廠 |
| 主分類號: | B24B21/00 | 分類號: | B24B21/00;B24B21/18;B24B21/20;B24B47/2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君度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33240 | 代理人: | 杜軍 |
| 地址: | 3133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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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加工 拋光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竹木加工機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竹木加工拋光裝置。
背景技術
竹木是以竹為原材料,經刨皮,蒸煮,涂膠,熱壓等工序加工生成工業用竹膠板,或裝修用竹地板,最常見的竹木產品有:筷子、木碗、木勺、牙簽、煙灰缸、蒸籠、筷籠、水果籃、木制文具用品、中國的折扇和竹木制作的家居用品等,在竹木加工過程中,拋光是不可避免的一項工序,現有的拋光多為人工手持拋光機,拋光的質量取決于個人,且對人體健康威脅大,現有的臺式拋光機,一次只能拋光一面,且需要人工進給,工作效率低。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竹木加工拋光裝置,解決了人工拋光的問題,同時解決了一次只能拋光一面、需要人工進給的問題。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 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竹木加工拋光裝置,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內壁的底部豎直固定連接有第一豎板和第二豎板,所述第二豎板的頂部固定連接有支撐板,且所述支撐板的一端與箱體內壁的一側固定連接,所述箱體內壁的底部且靠近第二豎板一側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軸端通過第一聯軸器固定連接有變速器,且所述變速器的底部與箱體內壁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變速箱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一皮帶輪,所述第一豎板與第二豎板相對的兩側之間轉動連接有第一輥輪,所述第一輥輪靠近第二豎板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皮帶輪,所述第一皮帶輪與第二皮帶輪通過皮帶轉動連接,所述第一輥輪通過第一拋光帶傳動連接有第二輥輪,所述第二輥輪的兩端與第一豎板與第二豎板相對的兩側之間轉動連接,所述第二豎板靠近箱體內壁的一側固定連接有第一轉動支架,所述箱體內壁底部的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的輸出軸端通過第二聯軸器固定連接有第一轉軸,所述第一轉軸遠離第二聯軸器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一齒輪,且所述第一轉軸的表面轉動連接有第二轉動支架,所述第二轉動支架的底部與箱體內壁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轉動支架的軸心處轉動連接有第二轉軸,所述第二轉軸靠近箱體內壁底部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齒輪,且所述第一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連接,所述第二轉軸遠離第二齒輪的一端貫穿支撐板并延伸至支撐板的頂部,所述第二轉軸延伸至支撐板頂部的一端固定連接有傳送裝置,所述箱體內壁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推壓裝置,所述箱體內壁的頂部從左至右依次固定連接有第一基座、第二基座、第三電機,所述第一基座、第二基座相對的兩側轉動連接有第三輥輪,且所述第三輥輪的一端貫穿第二基座并延伸至第二基座的右端,所述第三電機的輸出軸端通過第三聯軸器與第三輥輪延伸至第二基座右端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輥輪通過第二拋光帶傳動連接有第四輥輪,所述第四輥輪與第一基座、第二基座相對的兩側轉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傳送裝置包括第一傳送輪,所述第一傳送輪通過傳送帶傳動連接有第二傳送輪,所述第二傳送輪的中心轉動連接有中心軸,所述中心軸的底部與支撐板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傳送帶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壓緊裝置。
優選的,所述壓緊裝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與傳送帶的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底座的頂部固定連接有伸縮套管,所述伸縮套管的一端固定連接有壓頭,所述底座的頂部和壓頭的底部且位于伸縮套管的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一彈簧。
優選的,所述推壓裝置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框內壁的頂部固定連接有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遠離固定框內壁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的底部轉動連接有滾輪。
優選的,所述移動板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滑塊,所述固定框內壁的兩側均開設有與滑塊相適配的滑軌。
優選的,所述推壓裝置均勻分布于箱體內壁的左側,且在同一水平線上,數量不少于五個。
優選的,所述箱體外壁的右側且位于第二電機正對應位置開設有通風孔。
優選的,所述箱體的正面和背面開設適配的進料口和出料口。
優選的,所述箱體的正面的右側鉸接有箱門,所述箱體的正面且位于箱門的上方設置有啟停裝置。
優選的,所述箱體底部兩側固定連接有萬向輪和可調節支撐腳。
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竹木加工拋光裝置。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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