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能夠轉動或者能夠移動的操作元件的組件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47645.0 | 申請日: | 2017-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850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S.特勞布 | 申請(專利權)人: | 費希爾汽車系統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37/06 | 分類號: | B60K37/06;B60Q3/10;G05G1/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李雪瑩,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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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能夠 轉動 或者 移動 操作 元件 組件 | ||
1.組件,具有支架(2),該支架被設置用于安裝到例如儀表板的安裝開口中;并且具有能夠轉動或者能夠移動地在所述支架(2)上得到導引的操作元件(4),該操作元件具有一帶有防滑表面(16)的基部(17)以及用于進行機械的力傳遞的器件(20)和/或用于產生電控制信號的器件,其中所述防滑表面(16)由不同于所述基部(10)的材料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具有側面的蓋板(3),所述側面的蓋板至少部分地遮蓋所述操作元件(4)的在可見側上從所述安裝開口伸出的側面。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具有兩個側面的蓋板(3),所述操作元件(4)布置在這兩個側面的蓋板之間。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具有用于所述操作元件(4)的旋轉支承機構(6)。
4.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具有L-或者U-輪廓,所述L-或者U-輪廓的支臂形成用于所述操作元件(4)的側面的蓋板(3)。
5.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面的蓋板(3)具有光導體。
6.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4)具有光導體(19)。
7.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4)是透光的或者是導光的。
8.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4)的基部(10)具有光導體(19)和用于使光從所述光導體(19)穿透的窗口(14)。
9.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4)的防滑表面(16)是導光的或者透光的。
10.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4)的基部(17)和/或所述側面的蓋板(3)或者所述L-或U-形的支架(2)由硬塑料構成,并且/或者所述操作元件(4)的基部(17)的防滑表面(16)由彈性體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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