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汽車電子標識查找克隆車輛的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509015.4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402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趙新勇;王松浩;劉飛;諶善華;盧誠;李珊珊;夏曉敬;烏春華;劉曄;顧靜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易華錄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7 | 分類號: | G08G1/017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50 | 代理人: | 馬永芬 |
| 地址: | 100043 北京市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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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汽車 電子 標識 查找 克隆 車輛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汽車電子標識查找克隆車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利用設置在卡口處的汽車電子標識讀卡器讀取通過該卡口處車輛的汽車電子標識;
判斷所述汽車電子標識的真偽;
當所述汽車電子標識為真時,判斷多個卡口處的汽車電子標識讀卡器是否讀取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
判斷所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對應的車輛是否屬于克隆車或被克隆車;
當所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對應的車輛屬于克隆車或被克隆車時,獲取所述車輛預先綁定的駕駛人身份信息;
根據所述駕駛人身份信息獲取駕駛人的當前位置;
判斷所述駕駛人的當前位置與所述車輛的位置是否一致;
如果所述駕駛人的當前位置與所述車輛的位置不一致,則所述車輛為克隆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汽車電子標識的真偽,包括:
獲取在卡口處車輛的車牌號、車型、顏色;
讀取所述車輛安裝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
判斷所述車牌號、車型、顏色是否與所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一致;
當所述車牌號、車型、顏色與所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一致時,將所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與全國機動車信息系統的汽車電子標識數據庫中的信息進行比對,判斷所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是否正確;
當所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正確時則所述汽車電子標識為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對應的車輛是否屬于克隆車或被克隆車,包括:
獲取所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對應的讀取時間和讀取位置;
計算所述讀取時間的時間差值和所述讀取位置之間的行駛距離;
判斷所述時間差值是否小于最短時間閾值,其中所述最短時間閾值為按照最高限速通過所述行駛距離需要的最短時間;
當所述時間差值小于最短時間閾值時,則所述相同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對應的車輛屬于克隆車或被克隆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人身份信息與駕駛人隨身攜帶的移動終端進行綁定。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獲取所述克隆車的行駛路徑和在所述行駛路徑上的違法信息;
將所述克隆車的行駛路徑和在所述行駛路徑上的違法信息記錄在全國機動車違法數據庫。
6.一種基于汽車電子標識查找克隆車輛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汽車電子標識讀卡器,設置在卡口處,用于讀取車輛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
控制器,用于執行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當所述汽車電子標識讀卡器讀取到汽車電子標識信息后,對屬于克隆車或被克隆車的車輛,通過獲取駕駛人的當前位置與所述車輛的位置,快速查找出克隆車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牌識別器,用于通過采集視頻圖像識別車輛的車牌號;
車型識別器,與所述車牌識別器連接,用于通過采集視頻圖像識別車輛的車型和顏色。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全國機動車違法數據庫,用于記錄克隆車的行駛路徑和在行駛路徑上的違法信息;
汽車電子標識數據庫,用于全國機動車信息系統存儲車輛正確的汽車電子標識信息,與車輛的當前汽車電子標識信息進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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