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Soc芯片的調試方法及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479793.3 | 申請日: | 2017-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32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洋;彭鵬;姜黎;許建國;張國;李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22 | 分類號: | G06F11/22;G06F15/7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63 | 代理人: | 逯長明,許偉群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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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soc 芯片 調試 方法 系統(tǒng) | ||
1.一種Soc芯片的調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并分析調試信息,輸出有效調試信息;
標記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存儲標記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判斷標記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的存儲狀態(tài),根據(jù)所述存儲狀態(tài),輸出符合仲裁原則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封裝所述符合仲裁原則的有效調試信息;
分配封裝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輸送分配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標記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的存儲狀態(tài),根據(jù)所述存儲狀態(tài),輸出符合仲裁原則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包括:
判斷所述標記后的有效調試信息是否存在,如果所述標記后的有效調試信息存在,則輸出符合仲裁原則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記所述有效調試信息包括:標記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發(fā)生的時間和來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仲裁原則包括:判斷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的數(shù)據(jù)長度,當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的數(shù)據(jù)長度不等于預設的數(shù)據(jù)長度時,輸出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裝所述符合仲裁原則的有效調試信息包括:根據(jù)預設的幀格式,統(tǒng)一封裝所述符合仲裁原則的有效調試信息。
6.一種Soc芯片的調試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tǒng)包括:
高速硬件日志(Hardware High Speed Logger,HHSL)模塊,所述HHSL模塊包括:
事件分析器(Event Parser,EP)模塊,用于獲取并分析調試信息,輸出有效調試信息;
時間戳(Timestamp,TS)模塊,用于標記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先進先出(First in first out,F(xiàn)IFO)存儲器,用于存儲標記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仲裁器(Arbiter)模塊,用于判斷標記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的存儲狀態(tài),根據(jù)所述存儲狀態(tài),輸出符合仲裁原則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消息制作器(Msg Builder)模塊,用于封裝所述符合仲裁原則的有效調試信息;
選擇器(Dest Select)模塊,用于分配封裝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IO接口,用于輸送分配后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仲裁器模塊還用于,判斷所述標記后的有效調試信息是否存在于所述FIFO存儲器中,如果所述標記后的有效調試信息存在,則輸出符合仲裁原則的所述有效調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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