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77631.6 | 申請日: | 2017-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906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4 |
| 發明(設計)人: | 姚朝華;楊玉梅;韓友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31/392 | 分類號: | G01R31/392 |
| 代理公司: | 11138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呂耀萍 |
| 地址: | 2410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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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循環 壽命 測試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方法及裝置,屬于車輛產品測試技術領域。方法包括:構建電池的臺架試驗環境,臺架試驗環境的溫度高于室溫;在臺架試驗環境下,獲取臺架試驗的循環次數與路試的充放電次數之間的比例關系;按照循環工況進行第一循環次數的臺架試驗,直至總放電能量達到第一目標能量,第一目標能量為路試中車輛行駛第一目標公里所消耗的總能量;根據比例關系和第一循環次數,獲取路試中車輛行駛第一目標公里所需充放電次數;將路試中車輛行駛所述第一目標公里所需充放電次數獲取為電池的循環壽命。本發明通過臺架試驗數據預測電池的循環壽命,而無需進行實際的路試,克服了目前車輛路試時間長,環境不可控,測試成本高的缺點。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產品測試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循環壽命是指在一定的充放電制度下,電池容量下降到某一規定值之前,電池所能耐受的循環次數(充電一次放電一次稱為一次循環)。電池的循環壽命是電動汽車需要重點考核的參數,用戶在購買電動汽車之前,一般會有獲知電動汽車的電池循環壽命的需求,為了滿足用戶需求以及保證電動汽車的質量,車廠通常會花費較長時間對電動汽車進行測試。
目前,一般通過2萬公里路試、2.5萬公里路試、10萬公里路試等不同公里的路試來測試電動汽車電池的循環壽命。這些路試均是通過測試人員在道路上實際駕駛電動汽車,并記錄充放電次數,例如,實際駕駛電動汽車10萬公里時共充放電1000次(即充電1000次放電1000次),則該電動汽車行駛10萬公里的電池循環壽命為1000次。
在實現本發明的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至少存在以下問題:
上述技術需要測試人員實際駕駛電動汽車,需耗費大量人力,而且測試環境是自然環境,不可控制,電池系統的一次充放電過程需要耗費較長時間,導致整個測試周期長,測試成本高。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方法及裝置。所述技術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方法,包括:
構建電池的臺架試驗環境,所述臺架試驗環境的溫度高于室溫;
在所述臺架試驗環境下,獲取臺架試驗的循環次數與路試的充放電次數之間的比例關系;
按照循環工況進行第一循環次數的臺架試驗,直至總放電能量達到第一目標能量,所述第一目標能量為路試中車輛行駛第一目標公里所消耗的總能量;
根據所述比例關系和所述第一循環次數,獲取路試中車輛行駛所述第一目標公里所需充放電次數;
將所述路試中車輛行駛所述第一目標公里所需充放電次數獲取為所述電池的循環壽命。
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獲取臺架試驗的循環次數與路試的充放電次數之間的比例關系包括:
按照所述循環工況進行第二循環次數的臺架試驗,直至總放電能量達到第二目標能量,所述第二目標能量為路試中車輛行駛第二目標公里所消耗的總能量;
根據所述第二循環次數和路試中車輛行駛所述第二目標公里進行的充放電次數,獲取所述臺架試驗的循環次數與所述路試的充放電次數之間的比例關系。
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實現方式中,按照所述循環工況進行一次臺架試驗的過程包括:
按照所述循環工況的充電工況進行充電后靜置;
按照所述循環工況的放電工況進行放電后靜置;
在指定時長內重復所述充電后靜置和所述放電后靜置步驟;
將所述充電后靜置、所述放電后靜置以及所述在指定時長內重復所述充電后靜置和放電后靜置步驟重復指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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