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與移動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456622.9 | 申請日: | 2017-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925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4 |
| 發明(設計)人: | 余清;姜東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余清;姜東明 |
| 主分類號: | G06Q20/32 | 分類號: | G06Q20/32;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1260 | 代理人: | 成麗杰 |
| 地址: | 201613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公共交通 自助 付費 方式 移動 終端 | ||
1.一種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終端生成供智能讀卡設備識別的標識,所述標識中包括:所述移動終端的藍牙通信地址和與所述移動終端綁定賬戶的第一交易信息;
智能讀卡設備讀取所述標識,并從所述標識中獲得所述藍牙通信地址和所述第一交易信息;
所述智能讀卡設備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信息生成第二交易信息;
所述智能讀卡設備根據所述藍牙通信地址建立與所述移動終端的藍牙連接,并利用所建立的藍牙連接向所述移動終端發送所述第二交易信息;
所述移動終端利用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替代所述第一交易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生成供智能讀卡設備識別的標識前,還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
在驗證為有效時,執行所述生成供智能讀卡設備識別的標識的步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具體為:
所述移動終端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信息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具有對應的后臺系統;
所述移動終端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信息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具體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請求連接所對應的后臺系統;
在連接成功后,從所述后臺系統獲取所述第一交易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利用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替代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后,還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在聯網時,將所述第二交易信息發送給所對應的后臺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為條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公共交通自助付費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碼為:二維碼或一維碼。
8.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生成模塊,用于生成供智能讀卡設備識別的標識,所述標識中包括:所述移動終端的藍牙通信地址和與所述移動終端綁定賬戶的第一交易信息;
通信模塊,用于在所述智能讀卡設備發起藍牙連接請求時,通過所述藍牙連接請求;還用于通過所建立的藍牙連接接收來自所述智能讀卡設備的第二交易信息;
處理模塊,用于利用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替代所述第一交易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驗證模塊,用于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
所述生成模塊,具體用于在所述驗證模塊驗證為有效時,生成供智能讀卡設備識別的標識。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具有對應的后臺系統;
所述驗證模塊,具體用于從所對應的后臺系統下載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并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信息驗證所綁定的賬號是否有效。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余清;姜東明,未經余清;姜東明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456622.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