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型材切割系統及型材切割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44231.5 | 申請日: | 2017-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38798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富凱;丁琳;谷曉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春市施耐利機器人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45/14 | 分類號: | B23D45/14;B23D4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海建 |
| 地址: | 130000 吉林省長春市***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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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切割 系統 工藝 | ||
1.一種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堆垛原料的上料工位;
切割工位,包括支撐臺以及設置于所述支撐臺上的至少兩個支撐座,至少兩個所述支撐座中的至少一個為可沿U軸方向滑動的移動支撐座,U軸方向與X軸方向平行,其余的為固定支撐座,且所述移動支撐座上設置有第一鋸切裝置,所述第一鋸切裝置包括鋸頭以及用于調整鋸頭角度并使之伸出的鋸頭行走機構;
用于碼放切割成品的下料工位;
搬運機構,包括抓手以及XYZ軸抓手架,所述抓手通過所述XYZ軸抓手架設置于所述上料工位、所述切割工位以及所述下料工位的上方;
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移動支撐座、所述鋸切裝置以及所述XYZ軸抓手架按照預定指令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撐座上設置有第二鋸切裝置,所述第二鋸切裝置包括鋸頭以及用于調整鋸頭角度并使之伸出的鋸頭行走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頭行走機構包括連接于所述鋸頭的伸出裝置,所述伸出裝置為活塞缸;或者為直線電機及滑軌配合結構;或者伺服電機與傳動機構配合機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頭行走機構包括連接于所述伸出裝置的角度調節裝置,所述角度調節裝置為伺服電機或活塞缸。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4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XYZ軸抓手架包括Y軸支架、設置于所述Y軸支架上的X軸支架以及設置于所述X軸支架上的Z軸支架,所述抓手設置于所述Z軸支架,所述X軸支架與所述Y軸支架之間設置有用于驅動所述X軸支架沿Y軸移動的Y軸驅動裝置,所述Z軸支架與所述X軸支架之間設置有用于驅動所述Z軸支架沿X軸及Z軸移動的XZ軸驅動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4所述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設置有至少兩個。
7.一種基于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型材切割系統的型材切割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1)向控制器輸入成品需求數據,所述控制器根據輸入的數據計算原料分割份數、余料情況;
2)通過抓手抓取原料放入切割工位;
3)所述控制器控制移動支撐座移動并控制鋸頭行走機構調整鋸頭位置進行切割;
4)通過所述抓手抓取成品放入下料工位;
5)通過所述抓手抓取剩余原料移動至切割位置;
6)重復所述步驟3)~所述步驟5),直至剩余原料不滿足工藝要求;
7)重復所述步驟2)~所述步驟6)。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型材切割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包括前端抓手以及后端抓手,則所述步驟2)中,所述前端抓手與所述后端抓手同步抓取原料并將所述原料定位在切割工位。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型材切割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具體為:
41)所述前端抓手抓取成品放入下料工位;
42)所述后端抓手抓取剩余原料向前移動將剩余原料帶至切割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型材切割工藝,其特征在于,若剩余原料較長,則所述步驟42)中,所述前端抓手完成下料后,與所述后端抓手同步后移抓取剩余原料并將其帶至切割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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