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軸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42939.7 | 申請日: | 2017-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3936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2 |
| 發明(設計)人: | 梅本留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久保田 |
| 主分類號: | B62D5/26 | 分類號: | B62D5/26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劉煜 |
| 地址: | 日本國大阪府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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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軸 裝置 | ||
1.一種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車輪驅動殼體,在車身橫向的中央部具備以車身前后方向的起伏軸心為旋轉中心而能夠相對旋轉地連結于拖拉機車身的連結部,并且,在所述中央部中的前部分及后部分的一方具備車身前后方向的輸入軸,旋轉驅動力從所述拖拉機車身傳遞到該輸入軸;
左右一對的車輪支承部,該左右一對的車輪支承部分開且能夠轉向擺動地支承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的兩個橫向端部,能夠驅動地支承車輪;以及
轉向缸體,該轉向缸體配備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的外部,對左右一對的所述車輪支承部進行轉向操作,
所述連結部從所述前部分及所述后部分向上方豎直設置至相對于所述輸入軸位于上方的部位,
所述轉向缸體配置于從所述前部分及所述后部分中的不具備所述輸入軸的所述后部分或者所述前部分突出設置的所述連結部的下方且所述中央部的上下寬度內的部位,并且支承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輪驅動殼體具備:支承左右的所述車輪支承部的驅動殼體主體;和形成有支承所述輸入軸的凸臺部并且能夠相對于所述驅動殼體主體裝卸的蓋殼部,
從具備所述輸入軸的所述前部分或者所述后部分豎直設置的連結部一體地形成于所述蓋殼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從不具備所述輸入軸的所述前部分或者所述后部分豎直設置的連結部一體地形成于所述驅動殼體主體。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支承所述轉向缸體的支承部件一體地形成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輪支承部具備:能夠驅動地支承所述車輪的車輪驅動部;和能夠轉向擺動地支承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且將所述車輪驅動部支承為能夠相對旋轉的轉向支承部,
所述車輪支承部的轉向操作部以從所述轉向支承部向所述轉向缸體所處的一側突出的狀態一體地形成于所述轉向支承部,
將所述轉向缸體和所述轉向操作部連動連結的連動桿位于所述車輪驅動殼體的上下寬度內。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沿著所述車輪支承部的車軸心的方向觀察時,所述車軸心位于從所述前部分豎直設置的所述連結部與從所述后部分豎直設置的所述連結部之間的、偏向豎直設置于具備所述輸入軸的前部分或者后部分的連結部的部位。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輪是前車輪,
在所述后部分具備所述輸入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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