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充電推薦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97090.6 | 申請日: | 2017-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8363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凌燕;阮濤;張煒;鞠非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常州供電公司;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 | 分類號: | G05B19/04;H04L67/12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江海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 代理人: | 張兢 |
| 地址: | 21300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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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充電 推薦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動汽車充電推薦系統的充電推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充電推薦系統包括電動汽車用戶的智能手機終端、微信公眾平臺、充電管理平臺、地圖服務平臺以及設定區域內的若干個充電站;
所述的微信公眾平臺上設有專用的微信公眾號;電動汽車用戶通過其智能手機終端登錄微信公眾號與微信公眾平臺通信;充電管理平臺分別與微信公眾平臺、地圖服務平臺以及各充電站雙向通信;微信公眾平臺與地圖服務平臺雙向通信;
所述的充電站內設有若干充電樁,每個充電樁配套設有用于掃描用戶智能手機終端微信二維碼的微信二維碼掃描裝置;各充電樁與充電管理平臺通信;充電站入口設有用于采集進入充電站內車輛數量的車輛計數裝置;充電站的出口設有用于采集離開充電站車輛數量的車輛計數裝置;各車輛計數裝置與充電管理平臺通信;
所述的充電管理平臺包括用戶信息服務器、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GIS信息服務器、信息處理服務器以及通信服務器;用戶信息服務器、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和GIS信息服務器分別與信息處理服務器雙向信號電連接;信息處理服務器與通信服務器雙向信號電連接;其中:
用戶信息服務器,用于存儲包括用戶的微信賬號、車型、車牌號、推薦服務評價、消費金額在內的用戶信息以及不同電動車型在不同剩余電量時可續航里程等信息;
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用于存儲包括各充電站的名稱、地址、充電站內充電樁數量、充電站內實時車輛數、充電站內空閑充電樁數量、充電站內充電樁未被預約的時間段在內的實時信息;
GIS服務器,用于存儲包括在地圖上標注顯示的各充電站的名稱、地址以及充電站用戶歷史評分在內的信息;
信息處理服務器,用于對收發的各類信息進行實時處理;
通信服務器,用于充電管理平臺與微信公眾平臺、地圖服務平臺以及各充電站通信;
所述充電推薦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①用戶發送服務請求:
電動汽車用戶在其電動汽車需要充電時,通過其智能手機終端登錄微信公眾號,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向充電管理平臺發送“立即充電”或“預約充電”的請求以及本電動汽車當前地理位置、剩余電量以及車型信息;若用戶發送的請求為“立即充電”,則進入步驟②;若用戶發送的請求為“指定充電站的預約充電”,則進入步驟⑤;若用戶發送的請求為“非指定充電站的預約充電”,則進入步驟⑥;
②判斷及推送最合適的充電站:充電管理平臺接收到該電動汽車用戶的“立即充電”請求及該電動汽車當前地理位置、剩余電量以及車型信息后:
第一步,充電管理平臺的信息處理服務器調用用戶信息服務器存儲的該用戶電動汽車車型及不同剩余電量對應的可續航里程,自動計算該用戶電動汽車可繼續行駛的里程;
第二步,充電管理平臺的信息處理服務器調用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存儲的充電站信息和GIS服務器存儲的地理信息,考慮在該用戶電動汽車可繼續行駛的里程范圍內的各充電站實時充電車輛數和預計排隊時間,查找并生成適合該用戶電動汽車充電的適用充電站推薦排序表;適用充電站推薦排序表包括適用充電站名稱、地址及其歷史用戶評分在內的信息;
第三步,充電管理平臺由其信息處理服務器經通信服務器、微信公眾平臺的微信公眾號向該電動汽車用戶的智能手機終端發送適用充電站推薦排序表;
③用戶選定并前往選定的充電站:
電動汽車用戶在充電管理平臺推送的適用充電站推薦排序表中,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充電站,用戶選定信息經微信公眾號、微信公眾平臺發送給充電管理平臺的信息處理服務器;充電管理平臺的信息處理服務器接收到用戶選定的充電站信息后,向該用戶的智能手機終端發送是否需要導航服務的提示信息,若用戶選擇導航服務,充電管理平臺的信息處理服務器調用地圖服務平臺的導航信息為該用戶提供前往其選定充電站的導航;若用戶不選擇導航服務,則由用戶自行前往選定的充電站;
④進入充電站充電及信息采集反饋:
該用戶電動汽車駛入選定的充電站時,該充電站入口車輛計數裝置自動更新進入車輛數據并上傳存入充電管理平臺的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該用戶通過智能手機終端在充電樁附設的微信二維碼掃描裝置上掃碼,微信二維碼掃描裝置將掃描信息上傳至充電管理平臺,充電管理平臺將掃描信息與充電管理平臺存儲的該用戶當次信息進行比對,如果一致,則該用戶即可利用該充電樁進行充電;充電結束后,充電樁將本次充電電量和消費金額上傳給充電管理平臺存儲;完成充電的電動汽車駛出充電站時,該充電站出口車輛計數裝置自動更新駛出車輛數據并上傳存入充電管理平臺的充電站實時信息服務器;充電管理平臺通過公眾微信平臺邀請用戶對本次服務進行評價;用戶評價信息上傳給充電管理平臺存儲,充電管理平臺根據用戶的評價,更新該充電站的評分;
⑤若用戶發送的請求為“指定充電站的預約充電”,充電管理平臺根據電動汽車用戶指定的充電站地址和預約時間,判斷該指定的充電站在用戶預約時間內是否空閑,如果空閑,則向用戶發送“預約成功”信息;用戶在預約時間前往指定的充電站,并執行步驟④;
如果用戶指定的充電站在用戶預約時間非空閑,充電管理平臺則向用戶發送“預約已滿”信息,并向該用戶推薦該指定的充電站其他可預約時間,若用戶接受充電管理平臺推薦的預約時間,充電管理平臺則向用戶發送“預約成功”信息,用戶在推薦的預約時間前往其指定的充電站,并執行步驟④;
⑥若用戶發送的請求為?“非指定充電站的預約充電”,充電管理平臺根據電動汽車用戶發送的用戶地理位置和預約時間,查找在用戶的預約時間是否有空閑充電樁的充電站,若有則按距離用戶地理位置由近至遠的順序形成推薦充電站排序表并發送給該預約用戶,推薦充電站排序表包括充電站名稱、地址及其歷史用戶評分在內的信息;電動汽車用戶選定充電站并回復給充電管理平臺,充電管理平臺再向用戶發送“預約成功”信息;用戶在預約的時間前往選定的充電站,并執行步驟④;
若充電管理平臺在用戶發送的預約時間未查找到有空閑充電樁的充電站,則向用戶發送距離最近的前三個充電站的推薦信息,該推薦信息包括充電站名稱、充電站地址、充電站可預約時間段、充電站評分等,用戶根據推薦的信息選擇充電地點和充電時間后重新發送預約請求;充電管理平臺再向用戶發送“預約成功”信息;用戶在更改后的預約的時間前往預約的充電站,并執行步驟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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