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組能量管理方法、裝置及電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64682.8 | 申請日: | 2017-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3975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新樹;汪躍中;王金橋;倪紹勇;肖小城;張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0 | 分類號: | B60L58/10;B60L3/00 |
| 代理公司: | 11138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呂耀萍<國際申請>=<國際公布>=<進入 |
| 地址: | 2410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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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組 能量 管理 方法 裝置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池組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使用電能行駛的車輛中,所述方法包括:
監測所述車輛的電池組的剩余電量;
當所述剩余電量大于預設的第一電量閾值時,按照第一控制參數組中的動力輸出響應關系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
當所述剩余電量不大于所述第一電量閾值,且大于第二電量閾值時,按照第二控制參數組中的動力輸出響應關系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所述第二電量閾值小于所述第一電量閾值;
其中,所述動力輸出響應關系用于指示駕駛者的動力輸出操作與所述電池組向動力輸出組件輸出的電功率之間的對應關系,且對于相同的動力輸出操作,所述第一控制參數組中的動力輸出響應關系所對應的電功率大于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中的動力輸出響應關系所對應的電功率;
當所述剩余電量大于預設的第一電量閾值時,按照所述第一控制參數組中的能量回收關系將所述車輛產生的制動能量回收為所述電池組的電能;
當所述剩余電量不大于所述第一電量閾值,且大于第二電量閾值時,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中的能量回收關系將所述車輛產生的制動能量回收為所述電池組的電能;
其中,所述能量回收關系用于指示所述駕駛者的制動操作與所述車輛的能量回收力矩之間的對應關系,并且,對于相同的制動操作,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中的能量回收關系對應的能量回收力矩大于所述第一控制參數組中的能量回收關系對應的能量回收力矩;
當剩余電量不大于所述第二電量閾值時,切斷電池組與動力輸出組件之間的電能輸出回路;
所述電池用于向所述車輛的輔助電器供電,所述輔助電器是所述車輛中除所述動力輸出組件之外的用電組件,當所述剩余電量不大于所述第一電量閾值,且大于第二電量閾值時,
若所述輔助電器處于運行狀態,則關閉所述輔助電器或降低所述輔助電器的輸出功率;
或者,
當所述輔助電器處于關閉狀態且在接收到用于指示所述輔助電器進入運行狀態的開啟指令時,丟棄所述開啟指令;
當所述電池組的剩余電量等于提示電量時,控制所述車輛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并展示請示控件,所述請示控件用于請示所述車輛是否持續按照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所述提示電量不小于所述第一電量閾值;
若在展示所述請示控件之后的預定時長內,未接受到確認所述車輛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的操作,則在所述預定時長結束后,停止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
若在展示所述請示控件之后的預定時長內,接收到確認所述車輛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的操作,則取消所述預定時長作為所述車輛按照所述第二控制參數組控制所述電池組的電能輸出的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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