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還車管理方法、近距離通信基站及管理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59365.7 | 申請日: | 2017-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425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吳明;段進堂;余建平;張眾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無線綠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50/30;H04W4/40;H04W4/80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江婷;李發(fā)兵 |
| 地址: | 400700 重***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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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管理系統(tǒng) 還車 近距離通信 車輛信息 管理操作 上報 基站 管理方法及系統(tǒng) 網(wǎng)點 車輛到達 基站掃描 網(wǎng)點位置 節(jié)約 保證 管理 | ||
1.一種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設置于還車網(wǎng)點內(nèi)的近距離通信基站之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掃描進入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車輛,所述車輛上設有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對應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
通過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之遠程通信模塊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掃描到的車輛信息發(fā)給管理系統(tǒng),以供管理系統(tǒng)根據(jù)該車輛信息對相應車輛進行還車管理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掃描進入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車輛包括:
掃描進入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具有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車輛;
根據(jù)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和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判斷所述具有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車輛與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的距離是否在預設限定范圍內(nèi),所述預設限定范圍小于等于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
如是,則提取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并將所述車輛標識包含在所述車輛信息中發(fā)給所述遠程通信模塊;
或,
掃描進入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具有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車輛;
提取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
根據(jù)所述車輛標識信息判斷所述車輛是否屬于被管理車輛;
若屬于,獲取所述被管理車輛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
根據(jù)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和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判斷所述被管理車輛與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的距離是否在預設限定范圍內(nèi);
如是,將所述被管理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包含在所述車輛信息中發(fā)給所述遠程通信模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掃描進入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車輛包括:
掃描進入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具有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車輛;
提取所述車輛的標識信息,以及所述車輛上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之間的信號強度;
將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以及所述車輛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包含在所述車輛信息中發(fā)給所述遠程通信模塊;
或,
掃描進入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內(nèi)的具有所述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車輛;
獲取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
根據(jù)所述車輛標識信息判斷所述車輛是否屬于被管理車輛;
若屬于,獲取所述被管理車輛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
將所述被管理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以及所述被管理車輛的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包含在所述車輛信息中發(fā)給所述遠程通信模塊。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通過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之遠程通信模塊將所述近距離通信基站的基站標識信息和/或位置信息發(fā)給所述管理系統(tǒng)。
5.一種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管理系統(tǒng)接收近距離通信基站之遠程通信模塊發(fā)送的車輛信息;
根據(jù)所述車輛信息判定相應車輛是否滿足還車條件;
若是,允許用戶對所述車輛進行還車操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還車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車輛信息包含預設限定范圍小于等于所述近距離通信范圍的車輛之車輛標識信息,且不包含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和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時,所述根據(jù)所述車輛信息判定相應車輛是否滿足還車條件包括:
根據(jù)所述車輛信息中的車輛標識信息判斷所述車輛是否屬于被管理車輛;
若屬于,判定所述被管理車輛滿足還車條件;
當所述車輛信息包含被管理車輛的車輛標識信息且不包含第一近距離通信模塊和第二近距離通信模塊的信號強度時,所述根據(jù)所述車輛信息判定相應車輛是否滿足還車條件包括:
判定所述被管理車輛滿足還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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