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復(fù)合材料定位器模具及定位器的制作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58040.7 | 申請日: | 2017-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68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0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羅健;韓凌青;陳偉;陳可寧;儲文平;牟鐵保;王友聰;張星星;賈朋軍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鐵路設(shè)計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軌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江蘇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70/34 | 分類號: | B29C70/34;B29C70/54;B29C33/00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英諾創(chuàng)信專利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2258 | 代理人: | 鄭云 |
| 地址: | 300300 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復(fù)合材料 定位器 模具 制作方法 | ||
1.一種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所述定位器(100)的橫截面為H型,所述H型截面包括腹板(104),以及位于腹板(104)兩端的兩個櫞條(105),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模(4)和下模(1),所述上模(4)與下模(1)對扣用于形成與所述定位器(100)的主梁(101)形狀相同的型腔;
第一定位塊(2)和第二定位塊(5),所述第一定位塊(2)和第二定位塊(5)分別位于所述型腔延伸方向的兩端;
形成于所述上模(4)一端的第一上連接部(4-1)以及形成于所述下模(1)一端的第一下連接部(1-1),所述第一上連接部(4-1)和第一下連接部(1-1)上下相對,且所述第一定位塊(2)與所述第一上連接部(4-1)和第一下連接部(1-1)固定連接;
以及形成于所述上模(4)另一端的第二上連接部(4-2)和形成于所述下模(1)另一端的第二下連接部(1-2),所述第二上連接部(4-2)和第二下連接部(1-2)上下相對,且所述第二定位塊(5)與所述第二上連接部(4-2)和第二下連接部(1-2)固定連接。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模(4)內(nèi)側(cè)具有由上凸臺形成的上模成型面(4-3),所述下模(1)內(nèi)側(cè)具有由下凸臺形成的下模成型面(1-3),所述上模成型面(4-3)與所述下模成型面(1-3)對扣形成所述型腔。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塊(2)包括第一定位部(2-1)和第一限位部(2-2),所述第一定位部(2-1)和第一限位部(2-2)為一體連接的T形結(jié)構(gòu),所述第一定位部(2-1)插設(shè)在所述第一上連接部(4-1)和第一下連接部(1-1)之間且與所述第一上連接部(4-1)和第一下連接部(1-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限位部(2-2)緊貼在所述第一上連接部(4-1)和第一下連接部(1-1)端部的外側(cè),且所述第一限位部(2-2)上端與第一上連接部(4-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限位部(2-2)下端與第一下連接部(1-1)固定連接。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塊(5)包括第二定位部(5-1)和擋板(5-2),所述第二定位部(5-1)和擋板(5-2)為分體連接的T形結(jié)構(gòu),所述第二定位部(5-1)插設(shè)在所述第二上連接部(4-2)和第二下連接部(1-2)之間且與所述第二上連接部(4-2)和第二下連接部(1-2)固定連接,所述擋板(5-2)緊貼在所述第二上連接部(4-2)和第二下連接部(1-2)端部的外側(cè),且所述擋板(5-2)上端與第二上連接部(4-2)固定連接,所述擋板(5-2)下端與第二下連接部(1-2)固定連接。
5.如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硅橡膠條(14),所述硅橡膠條(14)封設(shè)在所述型腔的兩側(cè)。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復(fù)合材料定位器(100)模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真空袋(12),所述模具整體位于所述真空袋(12)內(nèi)部。
該專利技術(shù)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shù)是否侵權(quán)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quán)人授權(quán)。該專利全部權(quán)利屬于中國鐵路設(shè)計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軌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江蘇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未經(jīng)中國鐵路設(shè)計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軌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江蘇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quán)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quán)和技術(shù)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58040.7/1.html,轉(zhuǎn)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