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19297.1 | 申請日: | 2017-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6972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昌;張德明;焦偉;張昌鈞;韓冬;孫宇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61/02 | 分類號: | F16H6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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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起步 控制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采用如下步驟對車輛執行起步控制操作,直至發動機的轉速與離合器的轉速同步:
監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的變化情況;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基點轉速之差小于上升轉速閾值的持續時間達第一時長時,識別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其中,所述上升轉速閾值大于0,所述基點轉速為當前起步控制操作過程中起始監測時刻所對應的發動機的轉速;
當所述第一時長內發動機的轉速逐漸上升至與目標轉速之差大于第一轉速閾值時,根據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控制第一電流按照相應的方式減小,并按照減小后的第一電流控制離合器的轉速,直至所述發動機的轉速滿足預設的第一轉速條件,其中,所述第一電流為采用PID控制器對發動機的轉速進行調節后所確定的離合器電磁閥電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包括:
當在預設的第二時長內所述基點轉速與發動機的轉速之差大于下拉轉速閾值時,確定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為轉速下拉狀態,否則確定發動機的轉速狀態為轉速受限狀態,其中,所述下拉轉速閾值大于0,所述第二時長小于第一時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逐漸上升至與目標轉速之差大于第三轉速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轉速閾值,且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為轉速下拉狀態時,控制所述第一電流按照相應的方式減小,并按照減小后的第一電流控制離合器的轉速,直至所述發動機的轉速滿足預設的第二轉速條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目標轉速之差由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轉速閾值變化至大于所述第三轉速閾值時,根據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控制所述第一電流按照相應的方式減小,并按照減小后的第一電流控制離合器的轉速,直至所述發動機的轉速滿足預設的第三轉速條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轉速條件包括:所述目標轉速與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之差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轉速閾值。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流減小的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一種:階梯方式、線性方式及曲線方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控制所述第一電流按照階梯方式減小,包括:
控制所述第一電流按照相應的步長逐漸減小,并在每次電流減小后維持預設的時長,所述第一電流減小的步長及每次電流減小后維持的時長與發動機的轉速狀態相對應。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第一轉速條件及所述預設的第二轉速條件相同,且均包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所述基點轉速之差大于第二轉速閾值,所述第二轉速閾值大于所述上升轉速閾值。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前起步控制操作過程中的基點轉速,為上一次起步控制操作過程中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基點轉速之差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轉速閾值時的采樣點所對應的發動機轉速。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起步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識別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狀態之前,還包括:
對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進行低通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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