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慧城市車輛行駛資源評估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08961.2 | 申請日: | 2017-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6772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1 |
| 發明(設計)人: | 郭國法;姚國偉;張開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陜西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61215 | 代理人: | 段俊濤 |
| 地址: | 710021 陜西省***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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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慧 城市 車輛 行駛 資源 評估 系統 | ||
智慧城市車輛行駛資源評估系統,包括車載終端、遠程服務器、交通監測系統以及移動終端;車載終端包括中央處理器模塊以及與中央處理器模塊相連的車輛速度采集模塊、GPS定位模塊以及信號傳輸模塊;遠程服務器分別與信號傳輸模塊、移動終端、交通監測系統雙向通信連接;車輛速度采集模塊用于采集車輛行駛的速度;GPS定位模塊用于獲取對車載終端所在車輛的位置;交通監測系統用于收集車載裝置所在車輛所處路況信息。本系統通過構建針對車輛行駛的評估機制,收集車輛行駛速度、車輛行駛位置、車輛連續駕駛時間以及車輛所處的路況信息,挖掘其數據特征并進行權重分配、信息融合、綜合評定,實現對車輛行駛的實時評估與預警。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智能交通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智慧城市車輛行駛資源評估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汽車等機動車輛中,因缺少對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動態信息評估機制的設備,造成了一系列問題。例如在交通超速違法的過程造成人員財產的損失,如無公路視頻檢測系統,很難直接認定駕駛員的超速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現有的同類技術領域的專利成果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將車輛的所有行駛信息整合起來。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慧城市車輛行駛資源評估系統,通過構建針對車輛行駛的評估機制,收集車輛行駛速度、車輛行駛位置、車輛連續駕駛時間以及車輛所處的路況信息,挖掘其數據特征并進行權重分配、信息融合、綜合評定,實現對車輛行駛的實時評估。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智慧城市車輛行駛資源評估系統,包括車載終端1、遠程服務器7、交通監測系統6以及移動終端8:
所述車載終端1包括中央處理器模塊2以及與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2相連的車輛速度采集模塊3、GPS定位模塊4、以及信號傳輸模塊5;
所述遠程服務器7分別與信號傳輸模塊5、移動終端8、交通監測系統6雙向通信連接;
其中,所述車輛速度采集模塊3用于采集車輛行駛的速度,所述GPS定位模塊4用于獲取對車載終端所在車輛的位置,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2接收所述車輛采集模塊3采集的速度信息和所述GPS定位模塊4獲取的車載終端1所在車輛的位置信息,進行相應的處理,通過所述信號傳輸模塊5發送至所述遠程服務器7,所述交通監測系統6收集車載裝置所在車輛所處路況信息,將路況信息發送至所述遠程服務器7。
所述遠程服務器7將接收到的行駛車輛的速度信息、位置信息、連續駕駛時間及路況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并進行權重分配、信息融合、綜合評定,得出行駛車輛的實時評估分數,并存儲評估結果和車輛信息。
所述實時評估分數包括:
如果車輛處于有效停車狀態或車輛未處于已知能監測的道路上,實時評估分數為100;
如果車輛處于行駛狀態或無效停車狀態,并且處于已知的能監測的道路上,則遠程服務器根據速度信息、位置信息、連續駕駛時間及路況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并進行權重分配、信息融合、綜合評定,得到:
實時評估分數G=100*Y;
其中,x為評價因素,wi*xi為各因數的評價值,評價指標向量X=(x1,x2,x3,x4)T,指標權重向量W=(w1,w2,w3,w4)T,且w1+w2+w3+w4=1。
所述有效停車指的是車載終端1所在車輛在道路上停車時,所述交通監測系統6監測到車載終端1所在的車輛停車位置所處路段有紅燈、交通事故、交警或者武警停車以及其他允許臨時停車的情況發生。
所述速度評價指標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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