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防撞無人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05209.2 | 申請日: | 2017-05-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2848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秀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泉州南飛鳥鞋業(y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27/08 | 分類號: | B64C27/08;B64C27/32;B64C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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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機 | ||
1.一種防撞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身主體(100),其包括處理器和第一通信模塊;
機翼部(200),其包括翼桿(201)、螺旋翼(210)、翼電機(211);
云臺(300),其上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
攝像頭(400),其上端與所述云臺(300)下端固定;
其中,所述第一通信模塊用于與遙控器無線連接,并且所述第一通信模塊與所述翼電機(211)的電源模塊無線連接;
其中,所述機身主體(100)開設有桿通孔(110),所述機身主體(100)內(nèi)設有導向筒(101),所述導向筒(101)的開口處與機身主體(100)的桿通孔(110)處連接,所述導向筒(101)內(nèi)設有沿其移動的所述翼桿(201),所述導向筒(101)的靠近所述桿通孔(110)處設有第一限位環(huán)(102),所述翼桿(201)的遠離螺旋翼(210)的一端設有第二限位環(huán)(202),所述第一限位環(huán)(102)能夠與第二限位環(huán)(202)卡接,所述導向筒(101)自外向內(nèi)由上向下傾斜。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撞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筒(101)的開口處與機身主體(100)的桿通孔(110)處鉸鏈連接,所述導向筒(101)的端部通過主動保護部(500)與機身主體(100)的內(nèi)部連接,所述主動保護部(500)包括第一滑桿(501)、弧形板(502)、第一銷體(504)、第一桿體(505)、第二桿體(506)、第一彈簧(507)、第一軸(508)、第一棘齒輪(509)、第二棘齒輪(510)、第二滑桿(511)、第一導軌(512)、第二彈簧(513),
所述導向筒(101)的遠離所述螺旋翼(210)的一端開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內(nèi)套裝有第一滑桿(501),所述第一滑桿(501)的一端與所述翼桿(201)的端部固定,所述第一滑桿(501)得到另一端與所述弧形板(502)的下部的內(nèi)表面搭接,所述第一滑桿(501)與導向筒(101)同軸設置,所述弧形板(502)的中部與所述機身主體(100)鉸鏈連接,所述弧形板(502)內(nèi)表面朝向所述第一滑桿(501),所述弧形板(502)的上端開設有第一長圓孔(503),所述第一長圓孔(503)內(nèi)設有沿其移動的第一銷體(504),所述第一銷體(504)與所述第一桿體(505)的下端固定,所述第一桿體(505)為縱向設置,所述第一桿體(505)的中部與第二桿體(506)的右端固定,所述第二桿體(506)的中部與機身主體(100)鉸鏈連接,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左端與所述第一彈簧(507)的上端固定,所述第一彈簧(507)的下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
所述第一桿體(505)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棘齒輪(509)卡接,所述第一桿體(505)能夠阻止第一棘齒輪(509)順時針轉(zhuǎn)動,所述第一棘齒輪(509)與第一軸(508)固定,所述第一軸(508)與第二棘齒輪(510)固定,所述第一軸(508)通過軸承與所述機身主體(100)連接,所述第二棘齒輪(510)與第一棘齒輪(509)的齒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二滑桿(511)的上端通過掛鉤與所述第二棘齒輪(510)的齒連接,所述第二滑桿(511)沿所述第一導軌(512)上下移動,所述第二滑桿(511)的下端與第二彈簧(513)的上端固定,所述第二彈簧(513)的下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所述第二滑桿(511)的下端與所述導向筒(101)的上表面通過第三彈簧連接,第三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滑桿(511)的下端固定,所述第三彈簧的下端與所述導向筒(101)的上表面固定。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防撞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主體(100)為倒圓臺形,所述翼桿(201)與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徑向方向平行。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防撞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主體(100)為倒圓臺形,每個所述翼桿(201)均與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徑向方向呈15°夾角。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防撞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主體(100)內(nèi)設有主動抵抗部(600),所述主動抵抗部(600)包括第一棍體(601)、第二棍體(602)、半圓板(603)、第一鉸鏈(604)、第五棍體(605)、第六導軌(606)、第一彈性體(611)、第二彈性體(612)、第三彈性體(613),
所述第一棍體(601)縱向設置,其下端與所述第二棍體(602)的中部固定,所述第二棍體(602)為橫向設置,其中部與所述機身主體(100)鉸鏈連接,所述第一棍體(601)的靠近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側(cè)面與在未碰撞狀態(tài)下的第一滑桿(501)的遠離螺旋翼(210)的一端接觸;
所述第二棍體(602)的遠離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外部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彈性體(611)的右端固定,所述第一彈性體(611)的左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所述第一彈性體(611)處于拉伸狀態(tài),所述第二棍體(602)的靠近所述機身主體(100)的外部的一端與所述半圓板(603)的直線形端面的上端搭接,所述半圓板(603)的上部通過第一鉸鏈(604)與所述機身主體(100)鉸鏈連接,所述半圓板(603)的弧形端面的中部與第二彈性體(612)的左端固定,所述第二彈性體(612)的右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第二彈性體(612)處于拉伸狀態(tài),所述半圓板(603)的直線形端面的下端與通過掛鉤與所述第五棍體(605)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五棍體(605)的另一端配置在所述機身主體(100)外側(cè),所述機身主體(100)內(nèi)設有橫向設置的第六導軌(606),第五棍體(605)沿所述第六導軌(606)橫向移動,所述第五棍體(605)的一端與所述第三彈性體(613)的右端固定,所述第三彈性體(613)的左端與所述機身主體(100)固定,所述第三彈性體(613)處于壓縮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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