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01637.8 | 申請日: | 2017-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211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1 |
| 發明(設計)人: | 胡正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知中智知識產權運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達德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570 | 代理人: | 劉杰 |
| 地址: | 43007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二路***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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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交通 信息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得第一交通參與者信息,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信息包括: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第一當前路徑信息;
獲得所述第一當前路徑信息上的第一事件,所述第一事件用于表示在第一時間在第一點上的交通變化情況;
判斷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按照所述第一當前路徑信息達到所述第一點的第二時間;
當所述第二時間晚于所述第一時間,或第二時間等于所述第一時間時,發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用于提醒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當前路徑可能擁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得所述第一事件在所述第一點上的交通變化情況的時間段;
判斷所述第二時間是否在所述時間段內;
當所述第二時間在所述時間段內時,發送所述第一指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第二時間不在所述時間段內時,不發送所述第一指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得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目的地信息;
根據所述目的地信息獲得第二路徑信息;
將所述第二路徑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得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導航設備;
將所述第二路徑信息發送給所述導航設備。
6.一種交通信息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一獲得單元,所述第一獲得單元用于獲得第一交通參與者信息,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信息包括: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第一當前路徑信息;
第二獲得單元,所述第二獲得單元用于獲得所述第一當前路徑信息上的第一事件,所述第一事件用于表示在第一時間在第一點上的交通變化情況;
第一判斷單元,所述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按照所述第一當前路徑信息達到所述第一點的第二時間;
第一發送單元,所述第一發送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二時間晚于所述第一時間,或第二時間等于所述第一時間時,發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用于提醒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當前路徑可能擁堵。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三獲得單元,所述第三獲得單元用于獲得所述第一事件在所述第一點上的交通變化情況的時間段;
第二判斷單元,所述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第二時間是否在所述時間段內;
第二發送單元,所述第二發送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二時間在所述時間段內時,發送所述第一指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三發送單元,所述第三發送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二時間不在所述時間段內時,不發送所述第一指令。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四獲得單元,所述第四獲得單元用于獲得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目的地信息;
第五獲得單元,所述第五獲得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目的地信息獲得第二路徑信息;
第四發送單元,所述第四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第二路徑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六獲得單元,所述第六獲得單元用于獲得所述第一交通參與者的導航設備;
第五發送單元,所述第五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第二路徑信息發送給所述導航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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