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286088.1 | 申請日: | 2017-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731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薛陽;王舒;鄭夢秋;楊天宇;鄭蓉;張亞飛;王琳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上海電力學(xué)院 |
| 主分類號: | B64D5/00 | 分類號: | B64D5/00;B64D47/00;B64C27/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趙繼明 |
| 地址: | 20009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可分離 無人機 輔助 飛行器 | ||
1.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該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包括遙控器(15)和四旋翼飛行器總成(1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還包括可分離式連接器(6)、機載平臺總成(11)和云臺攝像機(9),所述的機載平臺總成(11)通過可分離式連接器(6)連接四旋翼飛行器總成(13),所述的云臺攝像機(9)安裝于四旋翼飛行器總成(13)底部;
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總成單獨作為無人機使用或與機載平臺總成連接后整體作為無人機輔助飛行器使用,在無人機發(fā)生故障時,作為一種無人機救援機將其接回地面;
所述的機載平臺總成(11)包括機載平臺機架、機載平臺燈(5)和固定機械臂模塊,所述的機載平臺機架呈圓盤狀,所述的機載平臺燈(5)安裝于機載平臺支架邊緣,所述的固定機械臂模塊安裝于機載平臺機架上部;
所述的固定機械臂模塊包括固定機械臂(1)和固定機械臂回收槽(2),所述的固定機械臂(1)位于固定機械臂回收槽(2)內(nèi),所述的固定機械臂(1)根部兩側(cè)分別設(shè)有移動滾輪(3),所述的固定機械臂回收槽(2)兩邊分別設(shè)有滑槽(4),所述的移動滾輪(3)嵌入滑槽(4)內(nèi)。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機械臂(1)通過其根部的移動滾輪在滑槽內(nèi)平移和/或圍繞其根部進行180°范圍內(nèi)的旋轉(zhuǎn)。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總成(13)包括四旋翼飛行器燈(12)、起落支撐腳(8)、無刷電機(14)、螺旋槳(10)和四旋翼飛行器總成機架,所述的起落支撐腳(8)連接于四旋翼飛行器總成機架底部,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總成機架底部邊緣安裝有無刷電機(14)以及與無刷電機連接的螺旋槳(10),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燈(12)安裝于四旋翼飛行器總成機架邊緣。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云臺攝像機(9)安裝于四旋翼飛行器總成機架底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載平臺機架中心設(shè)有紅外攝像頭(7)。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無人機輔助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總成(13)和機載平臺總成(11)內(nèi)分別設(shè)有電源裝置,所述的四旋翼飛行器總成內(nèi)的電源裝置連接無刷電機,所述的機載平臺總成內(nèi)的電源裝置連接固定機械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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