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抗Stathmin單克隆抗體及其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63471.5 | 申請日: | 2017-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274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趙曉航;孫玉琳;顏露;劉芳;周蘭萍;許楊;韓改凈;牛芳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 |
| 主分類號: | C07K16/18 | 分類號: | C07K16/18;C12N5/20;G01N33/574;C12R1/91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李英 |
| 地址: | 10002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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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stathmin 單克隆抗體 及其 用途 | ||
1.特異性結合Stathmin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所述單克隆抗體由保藏在中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CCTCC),具有保藏號CCTCC NO:C2016185或CCTCC NO:C201713的雜交瘤產生。
2.特異性結合Stathmin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重鏈可變區和輕鏈可變區,其中
所述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13所示的CDR1、SEQ ID NO:14所示的CDR2和SEQ IDNO:15所示的CDR3,以及所述輕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16所示的CDR1、SEQ ID NO:17所示的CDR2和SEQ ID NO:18所示的CDR3,或者
所述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19所示的CDR1、SEQ ID NO:20所示的CDR2和SEQ IDNO:21所示的CDR3,以及所述輕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22所示的CDR1、SEQ ID NO:23所示的CDR2和SEQ ID NO:24所示的CDR3。
3.一種雜交瘤,以保藏號CCTCC NO:C2016185或CCTCC NO:C201713保藏在中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CCTCC)。
4.一種組合物,其包含權利要求1或2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5.用于非診斷目的的檢測Stathmin在樣品中的存在或其表達水平的方法,其包括使用權利要求1或2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6.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樣品包括血液樣品、組織樣品和細胞樣品。
7.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還包括可檢測的標記。
8.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使用攜帶可檢測的標記的第二抗體來檢測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9.權利要求1或2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的用途,其用于非診斷目的的檢測Stathmin在樣品中的存在或其表達水平,或者用于制備試劑盒,所述試劑盒用于檢測Stathmin在樣品中的存在或其表達水平。
10.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樣品包括血液樣品、組織樣品和細胞樣品。
11.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還包括可檢測的標記。
12.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試劑盒還包含第二抗體,其特異性識別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13.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二抗體還包括可檢測的標記。
14.權利要求1或2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在制備試劑盒中的用途,所述試劑盒用于對患有癌癥的患者進行早期診斷、轉移或復發的監測或預后判斷。
15.權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癥包括食管鱗癌、結直腸癌、結腸癌、移行細胞癌。
16.權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還包括可檢測的標記。
17.權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所述試劑盒還包含第二抗體,其特異性識別所述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18.權利要求17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二抗體還包括可檢測的標記。
19.一種試劑盒,其包含權利要求1或2的單克隆抗體或其抗原結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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