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253476.X | 申請日: | 2017-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454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8 |
| 發明(設計)人: | 易喬木;劉懷藝;王桂榮;陳德成;樸血;柳仕旭;譚利;宮俊峰;關嶺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7/01 | 分類號: | C03B7/01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2104 | 代理人: | 俞鴻,唐玲 |
| 地址: | 433225 湖北省武漢市***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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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生產 結構 | ||
1.一種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包括玻璃熔窯(1),所述玻璃熔窯(1)連接卡脖(2),所述卡脖(2)連接主線冷卻部(3),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線冷卻部(3)的一側連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支線冷卻部(4),所述主線冷卻部(3)的中軸線與所述玻璃熔窯(1)的中軸線間有偏移,且所述主線冷卻部(3)的中軸線偏向與所述支線冷卻部(4)相對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線冷卻部(3)與所述支線冷卻部(4)間連有支線通道(5),所述支線通道(5)一端與主線冷卻部(3)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支線冷卻部(4)連接,所述支線通道(5)與所述主線冷卻部(3)連接的連接口(5-1)位于所述主線冷卻部(3)的前半段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線通道(5)與所述主線冷卻部(3)連接的連接口(5-1)處設有導流角(6)。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線冷卻部(4)與所述主線冷卻部(3)平行或垂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線冷卻部(3)的中軸線與所述玻璃熔窯(1)的中軸線間0<偏移距離<20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線通道(5)呈直線或L形。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線通道(5)內設有可啟閉的玻璃液加熱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線通道(5)的長度為:0<支線通道的長度<50m。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浮法玻璃生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角(6)位于所述卡脖(2)的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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