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07434.2 | 申請日: | 2017-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949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世兵;周倪青;段山保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26 | 分類號: | B60L7/26;B60L15/20;B60T8/26 |
| 代理公司: | 蕪湖安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張永生 |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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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基于 控制 能量 回收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踏板位移傳感器、車速傳感器、ECU控制器、線控制動系統、驅動電機、驅動電機控制器,所述的踏板位移傳感器用于檢測制動踏板的位置,其連接至ECU控制器;所述車速傳感器用于檢測汽車的行駛速度,其連接至ECU控制器;所述的ECU控制器連接至線控制動系統,所述線控制動系統用于對前輪和后輪進行摩擦制動;所述的ECU控制器與驅動電機控制器連接,所述的驅動電機控制器與驅動電機連接;所述的線控制動系統包括前軸制動系統和后軸制動系統;
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能量回收判斷步驟:根據車速和踏板數據判斷是否進行能量回收步驟;
能量回收步驟:通過踏板位移數據計算出制動力F1;
在滿足ECE法規下,將制動力分配為前軸制動力F2、后軸制動力F3,且F2+F3=F1;
后軸制動力F3由線控制動系統通過摩擦制動力提供;
前軸制動力由驅動電機產生的前軸再生制動力和線控制動系統產生的前軸摩擦制動力提供,其分配方法為:在起始時,前軸摩擦制動力設置為前軸制動力F2的大小,前軸再生制動力為零,之后,前軸再生制動力按設定速率增加,前軸摩擦制動力按相同速率減小;直到前軸再生制動力等于前軸制動力,保持前軸再生制動力不變,此時前軸摩擦制動力為0;
在能量回收步驟中,當汽車速度小于速度設定閾值 時,前軸制動力全部由線控制動系統的摩擦制動提供制動力,此時驅動電機產生的再生制動力為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能量回收判斷步驟中,進入能量回收步驟的判斷方法為:制動踏板踩下且車速大于速度設定閾值 。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速度設定閾值 為10km/h。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ECU控制器與汽車電池的電池管理單元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軸制動系統包括前軸制動電機、傳動機構、制動器,所述的傳動機構一端連接前軸制動電機,另一端連接制動器,所述制動器用于對汽車提供摩擦制動力。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基于線控制動的能量回收系統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軸制動系統包括后軸制動電機、傳動機構、制動器,所述的傳動機構一端連接后軸制動電機,另一端連接制動器,所述制動器用于對汽車提供摩擦制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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