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90705.8 | 申請日: | 2017-03-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1209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任清順;熊威;馮雷;孟祥勇;胡亞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15/08 | 分類號: | E01F15/08;E04B1/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惠迪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5 | 代理人: | 王建國 |
| 地址: | 610030 四川省成都市***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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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地下 空間 通風 道路 設施 構造 | ||
1.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包括固定地下空間送排風通道(22)兩側的普通道路防撞設施(10),其特征是:所述普通道路防撞設施(10)之間于地下空間送排風通道(22)固定設置鋼結構防撞墻,該鋼結構防撞墻在長度方向由至少兩個防撞設施單元(11)拼接而成;所述防撞設施單元(11)在橫截面上的輪廓呈人字形,在高度方向上從上而下具有防雨通風段(H1)、防撞段(H2)和預埋固定段(H3);所述防撞段(H2)和預埋固定段(H3)位于下部,橫跨地下空間送排風通道(22)外端口,防撞段(H2)和預埋固定段(H3)的橫向兩側固定設置橫向封閉和加強結構;所述防雨通風段(H1)的橫向兩側設置百葉窗結構,頂部由頂部鋼板(11-4)封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防撞設施單元(11)在長度方向包括兩個豎立的端隔板(11-3),所述橫向封閉和加強結構包括位于該兩個端隔板(11-3)之間的中隔板(11-2),以及焊接于端隔板(11-3)、中隔板(11-2)橫向兩側的側面鋼板(11-5),和在防撞段(H2)內豎向間隔設置的側面加強肋(11-6)。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側面加強肋(11-6)設置于端隔板(11-3)、中隔板(11-2)之間,兩端與端隔板(11-3)、中隔板(11-2)焊接,且與同側側面鋼板(11-5)的內壁焊接。
4.如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百葉窗結構設置于端隔板(11-3)之間,支撐于中隔板(11-2)上,由若干個百葉窗構件(11-1)組成;各百葉窗件(11-1)的橫截面呈Z字型,其中段相平行,長度方向兩端與端隔板(11-3)焊接。
5.如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端隔板(11-3)、中隔板(11-2)的底端焊接固定預埋鋼板(11-7),預埋鋼板(11-7)與地下空間送排風通道(22)連接為一體。
6.如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防撞設施單元(11)之間,于相鄰端隔板(11-3)之間焊接連接鋼板(11-8)使相鄰兩防撞設施單元(11)連接為一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用于地下空間通風的道路防撞設施構造,其特征是:所述預埋固定段(H3)和部分防撞段(H2)位于路面標高(B)以下,各防撞設施單元(11)的頂端與普通道路防撞設施(10)的頂端平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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