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座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以及空氣壓力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78205.2 | 申請日: | 2017-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442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2 |
| 發明(設計)人: | 柴田晃良;藤井雄輝;小田博之;早川俊介;田中俊介;橋本健司;小牧慎一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信精機株式會社;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N2/66 | 分類號: | B60N2/66;B60N2/90;B60N2/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青煒;蘇琳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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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座 空氣 壓力 控制 方法 以及 裝置 | ||
1.一種用于車座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該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間歇地反復檢測設置于所述車座(1)的內側的空氣袋(10)的內壓,在對所述空氣袋的內壓進行檢測時,在關閉了排氣閥(24)的狀態下,開放與成為該內壓檢測的對象的所述空氣袋連通的吸氣閥(23);基于檢測值與目標值的差壓修正所述空氣袋(10)的內壓;以及隨著從車輛啟動開始的時間經過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加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其中,在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加長的步驟中包括如下步驟:在從所述車輛啟動開始至經過規定時間為止的期間,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設定為第一間隔;以及在所述規定時間經過后,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設定為比所述第一間隔長的第二間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其中,還包括如下步驟:檢測車內溫度;以及在所述車內溫度穩定了的情況下認定為所述規定時間已經經過。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其中,還包括如下步驟:推斷在車輛啟動后至車內溫度穩定為止的所需時間;以及將所推斷出的所述所需時間設定為所述規定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方法,其中,還包括如下步驟:檢測車內溫度;以及所述車內溫度的變化量越小越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加長。
6.一種用于車座的空氣壓力控制裝置,該裝置的特征在于,包括:
間歇地反復檢測設置于所述車座(1)的內側的空氣袋(10)的內壓的內壓檢測部,在對所述空氣袋的內壓進行檢測時,在關閉了排氣閥(24)的狀態下,開放與成為該內壓檢測的對象的所述空氣袋連通的吸氣閥(23);
基于檢測值與目標值的差壓修正所述空氣袋的內壓的內壓修正部;以及
隨著從車輛啟動開始的時間經過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加長的檢測間隔變更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檢測間隔變更部具備在從所述車輛啟動開始至經過規定時間為止的期間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設定為第一間隔的第一間隔設定部、以及在所述規定時間經過后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設定為比所述第一間隔長的第二間隔的第二間隔設定部。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裝置,其中,還包括:檢測車內溫度的溫度檢測部;以及所述車內溫度的變化量越小越將所述內壓的檢測間隔加長的第二檢測間隔變更部。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裝置,其中,還包括:檢測車內溫度的溫度檢測部;以及在所述車內溫度穩定了的情況下認定為所述規定時間已經經過的規定時間經過認定部。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壓力控制裝置,其中,還包括:推斷在車輛啟動后至車內溫度穩定為止的所需時間的穩定化推斷部;以及將所推斷出的所述所需時間設定為所述規定時間的規定時間設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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