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門控制系統及其操作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31646.7 | 申請日: | 2017-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8046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姜宗柱;韓鐘豪;慶濟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C9/30 | 分類號: | G07C9/30;B60R25/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田喜慶;劉瑞賢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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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門 控制系統 及其 操作方法 | ||
1.一種車門控制系統,包括:
通信單元,被配置為與位于車輛周圍的智能鑰匙或便攜終端進行無線通信;
控制器,被配置為使用所述通信單元與所述智能鑰匙或所述便攜終端通信,基于接收到的信號對所述智能鑰匙或所述便攜終端進行驗證,以及當所述驗證成功時,輸出用于控制車門的門控制信號;以及
電機驅動器,被配置為根據所述門控制信號鎖上或解鎖所述車門,
其中,所述通信單元包括:
第一通信單元,被配置為與所述智能鑰匙進行低頻通信;
第二通信單元,被配置為與所述智能鑰匙進行射頻通信;以及
第三通信單元,被配置為與所述便攜終端進行近場通信,且
其中,連接到所述第一通信單元的第一天線和連接到所述第三通信單元的第三天線制作在一個本體內從而形成天線模塊,
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通信單元以每第一間隔發送用于發現所述智能鑰匙的低頻發現信號且控制所述第三通信單元以每第二間隔發送用于發現所述便攜終端的近場通信發現信號,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間隔和所述第二間隔設置為彼此不同,且所述第二間隔設置為短于所述第一間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三通信單元將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發送預定次數且當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發送期間未發現所述便攜終端時,控制所述第一通信單元發送所述低頻發現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確定在從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發現的所述便攜終端發送的響應信號內包括的ID是否與預設的ID匹配,且當兩個ID匹配時輸出所述門控制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天線模塊安裝在所述車輛的門把手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天線模塊被形成為具有在一個方向上纏繞在鐵氧體芯上的第一天線線圈和在另一個方向上纏繞在所述鐵氧體芯上的第三天線線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天線模塊被形成為使所述第三天線線圈纏繞在已纏繞有所述第一天線線圈的所述鐵氧體芯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其中,所述天線模塊被形成為使所述第一天線線圈纏繞在已纏繞有所述第三天線線圈的所述鐵氧體芯上。
8.一種操作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控制系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每第一間隔發送用于發現便攜終端的近場通信發現信號;
發送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后,計算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的發送次數;
確定是否已發現所述便攜終端;且
當確定已發現所述便攜終端時,基于已發現的所述便攜終端的驗證結果,控制車門。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是否接收到由接收了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的所述便攜終端發送的響應信號,確定是否已發現所述便攜終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車門包括:
對已發現的所述便攜終端進行驗證;
從所述驗證結果中確定所述驗證是否成功;以及
當確定所述驗證成功時,控制所述車門。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對已發現的所述便攜終端進行驗證包括將從接收了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的所述便攜終端發送的響應信號內包括的ID與預設的ID相比較。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當確定所述便攜終端尚未發現時,確定關于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的所述發送次數的計數值是否大于等于預定值;以及
當確定所述計數值小于所述預定值時,每第一間隔發送所述近場通信發現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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