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輔助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27618.8 | 申請日: | 2017-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61148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1 |
| 發明(設計)人: | 中通實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16 | 分類號: | B60W30/16;B60W40/105;B60W50/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康建峰;韓雪梅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 輔助 系統 | ||
公開了一種駕駛輔助系統。所述駕駛輔助系統包括:車輛間距離檢測單元;相對速度檢測單元;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當車輛間距離變得等于或大于第一距離并且相對速度變得等于或高于第一速度,或者等于或大于第二距離時,該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執行第一通知操作;以及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該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將前方車輛和本車輛均停止時的車輛間距離設置為參考車輛間距離,并且當參考車輛間距離與車輛間距離之間的差值變得等于或大于第三距離時執行第二通知操作。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至少直到執行第一通知操作之后才執行第二通知操作。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駕駛輔助系統。
背景技術
已經提出了執行用于控制前方車輛(forward vehicle)與本車輛(subjectvehicle)之間的車輛間距離的車輛間距離控制(ACC:自適應巡航控制)的駕駛輔助系統。在ACC下,當檢測到在本車輛前面行駛的前方車輛時,本車輛跟隨前方車輛,使得前方車輛與本車輛之間的車輛間距離被控制成適合于本車輛的速度的車輛間距離。當未檢測到前方車輛時,本車輛被控制成以由駕駛員設置的恒定速度行駛。作為ACC的一種形式,已經提出了用于在全部車速范圍內控制前方車輛與本車輛之間的車輛間距離的全速度范圍ACC(參見,例如,日本專利申請公開號2013-123993(JP 2013-123993A))。當前方車輛停止時,全速度范圍ACC使本車輛在保持適當車輛間距離的同時停止。當前方車輛恢復行駛時,全速度范圍ACC經由屏幕顯示器向駕駛員通知或告知允許啟動(換言之,啟動前方車輛),并且如果駕駛員執行啟動操作,則恢復本車輛的跟隨行駛。
此外,已經提出了執行向駕駛員通知前方車輛的啟動的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功能(LVN:前方車輛移動通知)的駕駛輔助系統。當駕駛員繼續停止他/她自己的車輛(本車輛)而未注意到前方車輛的啟動時,例如當在紅綠燈處等待時,系統經由聲音和屏幕顯示器來向駕駛員通知前方車輛的啟動。
發明內容
將來,存在在同一車輛上使用全速度范圍ACC和LVN的可能性。由于全速度范圍ACC和LVN采用基于其來確定是否應該向駕駛員通知前方車輛的啟動的不同條件,因此,在一些情形下,可以基本同時地執行全速度范圍ACC下的通知和LVN下的通知。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惹煩或打擾駕駛員。
在可以執行全部車速范圍內的車輛間距離控制和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功能二者的駕駛輔助系統中,本發明提供可以阻止會惹煩或打擾駕駛員的通知的技術。
本發明的一方面提供駕駛輔助系統。根據本發明的該方面的駕駛輔助系統包括:車輛間距離檢測單元,其被配置成檢測前方車輛與本車輛之間的車輛間距離;相對速度檢測單元,其被配置成檢測前方車輛與本車輛之間的相對速度;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其被配置成控制本車輛使得車輛間距離變得等于目標車輛間距離,當停止的本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車輛間距離變得等于或大于預定的第一距離并且相對速度變得等于或高于預定的第一速度,或者當停止的本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車輛間距離變得等于或大于預定的第二距離(預定的第二距離大于預定的第一距離)時,確定滿足通知條件,并且當滿足通知條件時對駕駛員執行第一通知操作;以及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其被配置成將前方車輛與本車輛二者均停止的情況下的車輛間距離設置為參考車輛間距離,并且當參考車輛間距離與車輛間距離之間的差值變得等于或大于預定的第三距離時,對駕駛員執行第二通知操作。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被配置成:當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處于激活狀態時,至少直到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執行第一通知操作之后,才對駕駛員執行第二通知操作。
在以上布置的情況下,不會基本同時地執行與前方車輛的啟動有關的經由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的通知以及經由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的通知。因此,可以阻止會惹煩或打擾駕駛員的通知。
在本發明的方面中,前方車輛啟動通知單元可以被配置成:當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處于激活狀態時,將車輛間距離控制單元確定滿足通知條件的時刻或所述時刻之后的給定時間點處的車輛間距離設置為參考車輛間距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127618.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