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電力耗散特性的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20424.5 | 申請日: | 2017-03-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610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5 |
| 發明(設計)人: | 克里斯·邁克爾·卡瓦;肯特·漢考克;安杰爾·費爾南多·波拉斯;馬克·安東尼·洛克威爾;賈斯汀·魯埃爾·巴杰;布萊特·艾倫·道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B60L7/10;H01M10/613;H01M10/615;H01M10/625;H01M10/66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電力 耗散 特性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動車輛,包括:
能量回收機構;和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選擇性地激活至少電池冷卻模式以耗散來自所述能量回收機構的過剩電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配置為選擇性地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和電池加熱模式中的至少一個,以耗散來自所述能量回收機構的所述過剩電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還包括車輛電池,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車輛電池的溫度來選擇性地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和所述電池加熱模式中的至少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如果所述車輛電池的溫度高于閾值溫度,則所述控制器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
如果所述車輛電池的溫度低于所述閾值溫度,則所述控制器至少激活所述電池加熱模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如果所述電池加熱模式單獨不能耗散所述過剩電力,則所述控制器同時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和所述電池加熱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僅在所述車輛電池低于所述閾值溫度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器才同時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和所述電池加熱模式二者。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包括具有冷卻劑泵的電池冷卻回路,所述冷卻劑泵被配置成使冷卻流體循環以冷卻車輛電池,并且
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通過將所述過剩電力引導到所述冷卻劑泵和空調壓縮機中的至少一個來激活所述電池冷卻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包括具有與車輛電池相鄰的加熱器的電池加熱回路,并且
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通過將所述過剩電力引導到所述加熱器來激活所述電池加熱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加熱器是感應加熱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還包括車輛電池,其中所述控制器選擇性地將電力從所述能量回收機構引導到所述車輛電池,直到所述車輛電池被完全充電,并且其中來自所述能量回收機構的所述過剩電力是超出對所述車輛電池完全充電所需的電力。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能量回收機構是再生制動系統,所述再生制動系統選擇性地阻止所述電動車輛的至少一個車輪的旋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是混合動力電動車輛。
13.一種電動車輛,包括:
能量回收機構;和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選擇性地同時激活電池冷卻模式和電池加熱模式,以耗散來自所述能量回收機構的過剩電力。
14.一種在電動車輛內耗散電力的方法,包括:
從能量回收機構產生過剩電力;和
至少激活電池冷卻模式以耗散所述過剩電力。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福特全球技術公司,未經福特全球技術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12042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機械能純電動汽車系統技術設計方法
- 下一篇:氣墊列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