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地基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10465.6 | 申請日: | 2017-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88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28 |
| 發明(設計)人: | 吳建國;左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十七冶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2 | 分類號: | E02D17/02;E02D27/32;E02D31/04;E02D29/045 |
| 代理公司: | 南京經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32200 | 代理人: | 樓高潮 |
| 地址: | 243000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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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地下 綜合 地基 處理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建筑施工方法,更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地基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城市綜合管廊作為“城市生命線”,長度一般以公里計,長距離的結構沉降對地下綜合管廊的使用壽命起到決定性的影響,而地基施工的質量,首先受到地下水的影響。在地下水水位較高的濕陷性黃土地區,可以采用明溝加集水井降水、輕型井點降水、深井井點降水等方式進行基坑降水。但是對于在已有市政道路邊或已建成構筑物、建筑物周邊建設的管廊項目,集水井降水降水效果有限,且對于自重性濕陷性黃土的邊坡,長期抽水極易造成基坑塌陷,而輕型井點、深井降水效果較好,但易對周邊建筑造成沉降。而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地質在未受擾動時強度較高,一般碾壓后即可進行結構施工,或采取灰土墊層或碎石墊層等處理方法;對于自重濕陷性黃土,一般采取灰土擠密樁或灌注樁等處理(對于地下水水位以內的基坑,不可以采用灰土墊層或灰土擠密樁)。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提出一種新的基坑開挖、地基處理方法,以滿足在地下水水位較高的濕陷性黃土地區的基坑地基施工要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減少降水工作成本,避免因基坑地下水水位較高導致的基坑泡水、工期延誤的情況,以高效、安全、高質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的一種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地基處理方法。
本發明的一種用于地下綜合管廊地基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施工步驟:
步驟一、管廊基坑土方開挖;首先因對開挖區域的地質進行勘探,在現場明確開挖位置地下水水位大致深度,放出基坑開挖線;然后開始機械開挖工作,機械開挖至少應分兩步:第一步首先開挖至地下水水位標高位置,第二步開挖至基坑設計標高;
步驟二、開挖至地下水水位時標高引測;基坑土方開挖至地下水水位位置后,技術人員做好標高控制點的引測工作,將地面的標高控制點引至基坑內,為基坑第二步開挖做好準備;
步驟三、機械開挖至設計標高、人工清底、驗槽;標高控制點布設完畢后,跟隨機械開挖進行驗槽工作;機械開挖至基坑設計標高上方約30cm,人工跟隨機械清底,隨即驗槽,此工作持續進行;
步驟四、混凝土填充封底;第二層土方開挖時,基坑上方安排泵車就位,開挖應由一側向另一側進行,開挖一段、驗槽一段、混凝土封底一段;填充混凝土使用C15早強混凝土;澆筑時安排人員大致找平;基坑水位較高時,可以分兩側封底,第一次將基坑封住,避免地下水上涌,第二次澆筑混凝土墊層;
步驟五、墊層二次澆注;當基坑內地下水較豐富時,填充混凝土封底無法一次到位,則采用二次澆筑墊層的方法進行施工,使用填充混凝土將基坑底部封死,地下水不再上涌后,再施工第二層墊層;
步驟六、主體結構施工;墊層施工完后,交管廊主體結構施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發明采用管廊基坑的降水與地基施工,可以避免工程停滯于基坑降水工作,降低地基處理成本與工期,同時提高施工效率,本發明實施設備簡單,易于實施,施工速度較快。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中土方開挖分層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中土方開挖與填充混凝土封底配合示意圖。
圖中:第一次開挖范圍1、第二次開挖范圍2、地下水水位標高3、第二層開挖土方4、填充混凝土封底5、二次澆筑混凝土墊層6、土方開挖方向7。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實施例。
蘭州新區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工程所處地區地下水豐富,水位較高,而基坑開挖深度普遍為-7m,交叉口位置-10.7m,對基坑地基施工提出了非常嚴峻的挑戰。利用本發明提出的地基處理方法,實現了基坑降水與地基處理一次完成,大大減少地基處理所需工期,有利于施工成本控制,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其實施步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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