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04721.0 | 申請日: | 2017-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895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26 |
| 發明(設計)人: | 陳錦球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特譜峰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3/08 | 分類號: | C08L23/08;C08L23/16;C08L53/02;C08K13/02;C08K3/26;C08K3/22;C08K5/09;C08K5/23;A43B13/04;C08J9/10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華南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44215 | 代理人: | 劉克寬 |
| 地址: | 523960 廣東省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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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皮鞋 鞋底 復合材料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制備步驟:
步驟一、原料的預混煉及造粒:
按質量百分比計,將20%的塑膠與30~50%的三元乙丙橡膠進行預混煉,過程中要翻料3~5次,當溫度達到130~140℃時,卸料造粒,獲得預混料;預混料造粒的溫度為110~130℃,時間為14~16s;
步驟一中,所述塑膠為質量百分比為20~40%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和10~25%的苯乙烯-辛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的混合物;
步驟二、二次混煉及造粒:
將步驟一獲得的預混料放置在常溫下冷卻24h后,再與步驟一余下的80%的塑膠以及助劑一起重新混煉,當二次混煉的溫度達到110~120℃時,卸料造粒獲得成品料;成品料造粒的溫度為80~100℃,時間為14~16s;其中:
所述助劑由以下質量百分比的原料組成:
白堊粉0~10%
活性氧化鋅1~3%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1~6%
十八酸0.5~1.5%
雙叔丁基過氧化二異丙基苯0.5~1%
偶氮二甲酰胺1~3%;
步驟三、射出成型:
將步驟二制備的成品料放入模具內進行模內射出發泡成型,即獲得所述橡塑復合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中,射出壓力為80~100Bar,射出速度為10~30g/s,成型時間為330~370s。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所述塑膠為質量百分比為35%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和20%的苯乙烯-辛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的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所述塑膠為質量百分比為30%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和10%的苯乙烯-辛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的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皮鞋鞋底的橡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所述塑膠為質量百分比為20%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和15%的苯乙烯-辛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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