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車輛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095714.9 | 申請日: | 2017-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7842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時行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G06Q30/06;G07F1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峰誠志合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25 | 代理人: | 趙愛婷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濱***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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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系統(tǒng) | ||
1.一種網(wǎng)約車智能租用系統(tǒng),其包括可租用的車輛、服務器、移動客戶端以及用戶,至少一個所述用戶使用移動客戶端與所述服務器進行信息的交互,從而租用所述車輛,所述車輛由多個不同的提供方提供,其中所述提供方為網(wǎng)約車公司;
所述車輛的類型可為自行車或者汽車;
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客戶端包括:中央控制器、通訊模塊、視頻識別模塊和存儲器模塊,其中所述中央控制器分別與通訊模塊、視頻識別模塊和存儲器模塊連接并控制其工作,所述視頻識別模塊用于對用戶所要租用的車輛進行識別,識別結果包括所租用的車輛的類型以及車輛的提供方信息,所述中央控制器接受所述識別結果,并根據(jù)所述識別結果和存儲器模塊中存儲的用戶信息進行對比后控制所述通訊模塊與所述服務器進行信息交互從而決定所述用戶所要租用的車輛是否被開啟租用;
所述存儲器模塊存儲的用戶信息包括用戶的ID、用戶的租金數(shù)額和押金數(shù)額;
所述服務器具備通信模塊、中央處理器和存儲中心,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通信模塊和存儲中心,其中所述通信模塊通過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與所述移動客戶端進行信息交互,所述存儲中心存儲有所述用戶信息以及所述車輛的提供方信息,所述車輛的提供方信息包括提供方的ID、被提供的車輛的所需的租金數(shù)額和押金數(shù)額,并且所述提供方為多個;
所述移動客戶端還具備人機交互界面,所述用戶通過所述人機交互界面注冊所述用戶的ID并存儲于所述存儲器模塊,所述中央控制器將所述用戶的ID通過所述通訊模塊發(fā)送給所述服務器,所述服務器的所述中央處理器根據(jù)所述用戶的ID與所述提供方進行交互并生成對應每個提供方的次級ID存儲在所述存儲中心;
并且所述服務器還將所述次級ID發(fā)送給所有的所述提供方;
并且,當用戶使用所述車輛時,所述中央控制器開啟所述視頻識別模塊對所述車輛進行識別并獲取所述車輛的ID以及車輛所屬的提供方的ID;
并且,所述中央控制器將所述車輛的ID、提供方的ID和用戶的ID發(fā)送給所述服務器,所述服務器根據(jù)所述車輛ID獲取得到所述車輛所屬的提供方對應的用戶的所述次級ID,并將所述車輛ID和所述次級ID發(fā)送給車輛對應的提供方以請求使用所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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