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糖漿奶油及其制作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92756.7 | 申請日: | 2017-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41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秦成新;梁靜雯 | 申請(專利權)人: |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D7/04 | 分類號: | A23D7/04;A23D7/00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進京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06 | 代理人: | 黎艷;王程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南市***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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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糖漿 奶油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種糖漿奶油,包括:
奶油混合料,包括:
100重量份的打發奶油;及
35~75重量份的烘焙用糖漿,其中所述烘焙用糖漿由糖漿混合液以低于100℃的溫度熬煮至糖度(°Bx)為59~62而成,所述糖漿混合液包括30~40%的水份、30~40%的雙糖、7~10%的淀粉及6~8%的油脂,且所述油脂含有70%以上的中鏈脂肪酸,其中所述奶油混合料的比重為0.50~0.5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奶油混合料的比重為0.52~0.5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打發奶油的比重為0.80~0.8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奶油混合物還包括至少一種添加劑。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添加劑為香料和色素中的至少一種。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之任一項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奶油混合料還包括50~90重量份的麥芽糖漿,且所述麥芽糖漿的麥芽糖含量為75%。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奶油混合料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所述烘焙用糖漿為45~65重量份,所述麥芽糖漿為40~80重量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糖漿奶油,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奶油混合料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所述烘焙用糖漿為55重量份,且所述麥芽糖漿為70重量份。
9.一種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包括:
將奶油打發至比重0.8~0.85以得到打發奶油;
利用烘焙用糖漿與所述打發奶油形成奶油混合料,其中所述奶油混合料包括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以及35~75重量份的所述烘焙用糖漿,所述烘焙用糖漿是由糖漿混合液以低于100℃的溫度熬煮至糖度(°Bx)為59~62而成,并且所述糖漿混合液包括30~40%水份、30~40%雙糖、7~10%淀粉及6~8%含有70%以上中鏈脂肪酸的油脂;及
打發所述奶油混合料至比重0.5~0.56以得到所述糖漿奶油。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奶油混合料的該形成步驟包括:
混合35~75重量份的所述烘焙用糖漿、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與50~90重量份的麥芽糖漿以形成所述奶油混合料,其中所述麥芽糖漿的麥芽糖含量為75%。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奶油混合料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所述烘焙用糖漿為45~65重量份,且所述麥芽糖漿為60~80重量份。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奶油混合料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打發奶油,所述烘焙用糖漿為55重量份,且所述麥芽糖漿為70重量份。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奶油混合物還包括至少一種添加劑。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添加劑為香料和色素中的至少一種。
15.如權利要求10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糖漿奶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奶油混合料的該打發步驟中,所述奶油混合料打發至比重0.5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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