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錳氧化物及其制備方法和鋁離子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89550.9 | 申請日: | 2017-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482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吳川;谷思辰;吳鋒;白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M4/505 | 分類號: | H01M4/505;H01M10/0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依云;嚴政 |
| 地址: | 10008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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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氧化物 及其 制備 方法 離子 電池 | ||
1.一種鋁離子電池,所述鋁離子電池包括正極、負極和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的材料包括錳氧化物,所述錳氧化物以立方體納米顆粒形式存在,且所述立方體納米顆粒的邊長為50-320nm;所述錳氧化物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錳鹽、水溶性氮源及水混合,以氮元素計的水溶性氮源與以錳元素計的錳鹽的摩爾比為3-7:1;
(2)將上述混合溶液進行陳化,所述陳化的條件包括:在10-30℃下靜置4-48h;
(3)在惰性氣氛下,將步驟(2)得到的固體產物進行煅燒,所述煅燒的條件包括:溫度為230-280℃,時間為2-15h;
所述電解液含有水溶性鋁鹽和水,所述水溶性鋁鹽包括水溶性含氟鋁鹽,且以鋁元素計水溶性含氟鋁鹽的濃度至少為0.5mol/L。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步驟(1)中將錳鹽、水溶性氮源及水混合的方法包括:
(a)將錳鹽和水溶性氮源分別溶于水形成錳鹽溶液和水溶性氮源溶液;
(b)將所述錳鹽溶液和所述水溶性氮源溶液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以氮元素計的水溶性氮源與以錳元素計的錳鹽的摩爾比為4-6: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步驟(1)中將錳鹽、水溶性氮源及水混合的方法還包括:(c)對所述錳鹽溶液和所述水溶性氮源溶液接觸得到的溶液進行攪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攪拌的條件包括:溫度為10-90℃,時間為1-24h,速度為100-1000rpm。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攪拌的條件包括:溫度為20-30℃,時間為10-15h,速度為400-600rpm。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
所述錳鹽選自乙酸錳、硝酸錳、氯化錳和硫酸錳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水溶性氮源為氨和/或水合肼。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錳鹽為乙酸錳。
9.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
所述錳鹽的用量使得錳元素在步驟(2)所述混合溶液中的摩爾濃度為0.011-1mol/L。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錳鹽的用量使得錳元素在步驟(2)所述混合溶液中的摩爾濃度為0.033-0.5mol/L。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錳鹽的用量使得錳元素在步驟(2)所述混合溶液中的摩爾濃度為0.044-0.1mol/L。
12.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步驟(2)所述陳化的條件包括:在20-30℃下靜置10-12h。
13.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步驟(3) 中,
所述惰性氣氛由氮氣和/或氬氣提供;
所述煅燒的條件包括:時間為3-10h。
14.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以鋁元素計,所述水溶性鋁鹽中80摩爾%以上為所述水溶性含氟鋁鹽。
15.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水溶性含氟鋁鹽的濃度為0.5-5mol/L。
16.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鋁離子電池,其中,所述水溶性含氟鋁鹽的濃度為4-5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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