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及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84218.3 | 申請日: | 2017-0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909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林廣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2745 | 分類號: | H04M1/2745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專利事務所44242 | 代理人: | 林燕云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聯系人 管理 方法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及終端。
背景技術
目前,智能手機里的聯系人也越來越多,但其中部分聯系人很少使用,甚至基本不會用到,這時需要有一種聯系人的管理技術,可以對聯系人進行管理,如篩選不常用聯系人、常用但未保存的聯系人等。因為智能手機安裝的社交應用越來越多,使得人們聯系方式也越來越多樣化,部分用戶已經不再依靠運營商的電話功能進行交流,如果還采用根據通話次數來管理本地聯系人的話,會導致誤刪一些聯系緊密的聯系人,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及終端,能夠綜合篩選終端的聯系人進行管理以提供更為全面的管理方式。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該方法包括:
獲取終端的聯系人及與所述聯系人相關聯的社交賬號;
根據所述社交賬號獲取終端用戶在預設周期內的社交記錄;
根據所述社交記錄獲取終端用戶與所述聯系人的聯系次數;
根據所述聯系次數和所述預設周期計算聯系頻率;
根據所述聯系頻率確定保存或刪除所述聯系人。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終端,該終端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終端的聯系人及與所述聯系人相關聯的社交賬號;
第二獲取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社交賬號獲取終端用戶在預設周期內的社交記錄;
第三獲取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社交記錄獲取終端用戶與所述聯系人的聯系次數;
計算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聯系次數和所述預設周期計算聯系頻率;
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聯系頻率確定保存或刪除所述聯系人。
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終端的聯系人及與所述聯系人綁定的社交應用的社交賬號,在預設周期內獲取所述社交賬號對應的社交記錄,從所述社交記錄中查找終端用戶與所述聯系的社交記錄并統計次數,該次數定為所述聯系人與終端用戶的聯系次數,根據聯系次數進一步地確定聯系頻率并通過該聯系頻率的大小確定保存或刪除所述聯系人。因此該方法可以更為全面準確獲知終端用戶與聯系人的聯系頻率,不會誤刪一些聯系緊密的聯系人,進而提高了用戶的體驗度。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的示意流程圖;
圖2是圖1中步驟S105的子步驟示意流程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的另一示意流程圖;
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終端的示意性框圖;
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終端的另一示意性框圖;
圖6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終端的結構組成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應當理解,當在本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使用時,術語“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素和/或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個或多個其它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素、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 加。
還應當理解,在此本發明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僅僅是出于描述特定實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發明。如在本發明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那樣,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況,否則單數形式的“一”、“一個”及“該”意在包括復數形式。
請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聯系人管理方法示意流程圖。該方法可以運行在智能手機(如Android手機、IOS手機等)、平板電腦或智能穿戴設備等終端中。如圖1所示,該聯系人管理方法的步驟包括S101~S105。
S101、獲取終端的聯系人及與所述聯系人相關聯的社交賬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084218.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