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制動鉗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64296.7 | 申請日: | 2017-0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2814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7 |
| 發明(設計)人: | 藪崎直樹;三住龍太郎;井熊直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D65/16 | 分類號: | F16D65/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舒艷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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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制動 | ||
1.一種電動制動鉗,
所述電動制動鉗具備:
鉗主體;
一對制動片,所述一對制動片以隔著與車輪一起旋轉的圓盤轉子彼此面對的方式保持于所述鉗主體;以及
致動器,該致動器被保持于所述鉗主體,具有:(A)活塞;(B)作為驅動源的旋轉式的電動馬達;以及(C)用于通過該電動馬達的旋轉使所述活塞動作的動作轉換機構,所述致動器使所述一對制動片中的一方沿著朝向另一方的方向移動,
其中,
所述動作轉換機構具有:(a)筒狀的輸出筒,該輸出筒進行直進動作,以使所述活塞沿著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軸線所延伸的方向亦即軸線方向進行動作,所述活塞配設于所述軸線方向上的接近所述一對制動片中的一方的那一側的一端;以及(b)輸入軸,該輸入軸沿著所述軸線配設于所述輸出筒的內部,且通過所述電動馬達而旋轉,所述動作轉換機構構成為將所述輸入軸的旋轉轉換為所述輸出筒的直進動作,
所述電動馬達具有筒狀的驅動旋轉軸,
所述輸入軸具有凸緣,該輸入軸在該凸緣的外周端與所述驅動旋轉軸的內周部嚙合,所述動作轉換機構配設于所述驅動旋轉軸的內部空間,
所述電動制動鉗具備傾轉允許機構,該傾轉允許機構允許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傾轉以便允許所述軸線的傾斜,
當所述軸線未傾斜時,所述驅動旋轉軸的內周部在一個圓周內的多個位置,在所述軸線方向上以一定的寬度與所述輸入軸的所述凸緣的外周端嚙合,
所述傾轉允許機構構成為其本身所允許的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傾轉的中心位于所述寬度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將所述輸入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所述鉗主體,以便所述動作轉換機構承受來自所述一對制動片中的一方的反作用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所述輸入軸在所述凸緣并且經由推力軸承支承于所述鉗主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所述凸緣的外周端與所述驅動旋轉軸的內周部的嚙合的結構形成為允許伴隨于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傾轉的所述凸緣的移位并且能夠進行從所述驅動旋轉軸向所述凸緣的旋轉傳遞的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所述傾轉允許機構具有固定座和滑動部件,所述固定座相對于所述鉗主體被固定且具有以形成球面的一部分的方式凹陷的座面,所述滑動部件支承所述輸入軸并且在所述座面上滑動,
所述球面的中心構成為與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傾轉的中心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所述致動器具有收納所述電動馬達與所述動作轉換機構的殼體,通過將該殼體以能夠與所述鉗主體分離的方式固定于所述鉗主體,將該致動器連同所述殼體以能夠與所述鉗主體分離的方式保持于所述鉗主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利用所述殼體將所述輸入軸支承為能夠旋轉以便所述動作轉換機構承受來自所述一對制動片中的一方的反作用力,通過將所述殼體支承于所述鉗主體,所述鉗主體承受所述反作用力,
所述殼體與所述鉗主體具有彼此面對的階梯差面,所述鉗主體經由所述階梯差面承受所述反作用力。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制動鉗,其中,
所述動作轉換機構具有行星輥,該行星輥以沿著所述軸線方向延伸的姿態并且能夠圍繞所述輸入軸公轉的方式配設于所述輸入軸的外周與所述輸出筒的內周之間,
在所述輸入軸的外周、所述輸出筒的內周以及所述行星輥的外周分別形成有螺紋,所述輸入軸的螺紋與所述行星輥的螺紋相互螺合,所述輸出筒的螺紋與所述行星輥的螺紋相互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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