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商品行銷方法及用于商品行銷方法的服務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35992.5 | 申請日: | 2017-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255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8 |
| 發明(設計)人: | 曹建華;曹大偉;曹家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曹建華;曹大偉;曹家豪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55 | 代理人: | 張雅軍,史瞳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商品 行銷 方法 用于 服務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商品行銷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適用于行銷至少一販賣于一實體店家的商品的商品行銷方法及用于商品行銷方法的服務端。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展與進步,帶動了網絡購物的風潮,通過電子商務的交易機制,消費者以網絡選購的方式即可購得喜愛的商品,相當具便利性,因此越來越多消費者會采取網絡購物的方式來進行購物,網絡購物交易量也逐年增加。
在網絡購物如此盛行的情況下,實體店家的經營者若不采取有效的行銷措施,恐面臨銷售業績每況愈下的困境。因此,如何吸引消費者的注意遂成為經營者在經營管理上必須重視的課題。此外,消費者于面對琳瑯滿目的商品時,如何有效率地獲得其感興趣的商品的訊息也成為一重要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行銷至少一販賣于一實體店家的商品的商品行銷方法。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適用于行銷至少一販賣于一實體店家的商品,并借由一經由一通信網絡連接一消費端的服務端來實施,該消費端由一消費者所攜帶,且該服務端可提供與該至少一商品相關的一購物網頁,并存儲相關于該實體店家的店家地點的店家位置數據,該商品行銷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A)借由該服務端,存儲多筆相關于該消費者于該實體店家已購買的商品的已購買商品數據及多筆相關于該消費者于該實體店家欲購買的商品的欲購買商品數據;
(B)當該服務端接收到一來自該消費端且相關于該消費端所在地點的消費端位置數據時,借由該服務端,判定該消費端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地點與該店家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店家地點的一距離是否小于一預設距離;及
(C)當判定出該消費端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地點與該店家地點的該距離小于該預設距離時,借由該服務端,傳送符合所述筆已購買商品數據及所述筆欲購買商品數據的至少一者的商品所對應的一購物網頁至該消費端,以至于該購物網頁被顯示在該消費端。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
在步驟(A)中,該服務端還存儲相關于該實體店家的至少一行銷地點的行銷位置數據;及
在步驟(B)后,該商品行銷方法還包含以下步驟,
(D)當判定出該消費端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地點與該店家地點的該距離不小于該預設距離時,借由該服務端,判定該消費端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地點與該行銷位置數據所對應的該至少一行銷地點的其中一者的一距離是否小于該預設距離,及
(E)當判定出該消費端位置數據所對應的地點與該至少一行銷地點的其中一者的該距離小于該預設距離時,借由該服務端,傳送一相關于符合所述筆已購買商品數據及所述筆欲購買商品數據的至少一者的商品的商品訊息至該消費端。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在步驟(A)前,還包含一步驟(F),當該服務端接收到分別來自該消費端的所述筆已購買商品數據及所述筆欲購買商品數據時,步驟(A)被執行。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該消費端安裝有一包含一拍攝定位功能的應用程序,在步驟(B)中,該消費端位置數據系借由該消費端執行該應用程序的該拍攝定位功能而獲得。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該服務端還經由該通信網絡連接一相關于該實體店家的店家端,在步驟(C)后,還包含以下步驟:
(H)當接收到來自該消費端的一相關于該購物網頁的訂購清單時,借由該服務端,傳送該訂購清單至該店家端,該訂購清單包含至少一訂購商品及該至少一訂購商品所對應的訂購數量;及
(I)當接收到來自該店家端的一相關于該訂購清單的等候時間時,借由該服務端,根據該訂購清單及所述等候時間,產生一商品結賬網頁,并將該消費端導向到該商品結賬網頁,以至于該商品結賬網頁被顯示在該消費端,該商品結賬網頁包含所述等候時間。
本發明的商品行銷方法,該服務端還存儲與該購物網頁相關的每一商品的一歷史銷售數量,在步驟(I)后,還包含以下步驟:
(J)當接收到一對應該訂購清單的已結賬訊息時,借由該服務端,將該訂購清單中的每一訂購商品所對應的訂購數量與符合該訂購商品的一商品的歷史銷售數量相加,以更新符合該訂購商品的該商品的歷史銷售數量;及
(K)借由該服務端,判定符合該訂購商品的該商品的歷史銷售數量是否大于一預設值:及
(L)當判定出該商品的歷史銷售數量大于該預設值時,傳送一回饋訊息至該消費端,該回饋訊息指示出該消費者可獲得一回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行銷至少一販賣于一實體店家的商品的服務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曹建華;曹大偉;曹家豪,未經曹建華;曹大偉;曹家豪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035992.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