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23244.5 | 申請日: | 2017-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530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7 |
| 發明(設計)人: | 葉曉玲;郭遠軍;譚榮偉;佘振定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蘭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27/40 | 分類號: | A61L27/40;A61L27/18;A61L27/24;A61L27/20;A61L27/52;A61L27/50;B33Y10/00;B33Y80/00;B33Y70/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徐春祺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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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軟骨 組織 工程 支架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層疊漸變的軟骨下骨層、鈣化軟骨層和軟骨層;
所述軟骨下骨層包括第一軟骨下骨纖維和與所述第一軟骨下骨纖維交叉的第二軟骨下骨纖維,所述第一軟骨下骨纖維和所述第二軟骨下骨纖維的材料均為聚芳醚酮類材料;所述軟骨下骨層為層疊交叉結構;
所述鈣化軟骨層包括第一鈣化軟骨纖維以及與所述第一鈣化軟骨纖維交叉的第二鈣化軟骨纖維,所述第一鈣化軟骨纖維包括第一疏水纖維和與所述第一軟骨下骨纖維的材料相同的第一仿生纖維,所述第二鈣化軟骨纖維包括第二疏水纖維和與所述第一軟骨下骨纖維的材料相同的第二仿生纖維,所述第一疏水纖維和所述第二疏水纖維的材料均為人工高分子材料;所述鈣化軟骨層為漸變交叉結構;
所述軟骨層的材料為I型膠原和硫酸軟骨素混合形成的水凝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軟骨下骨纖維和所述第二軟骨下骨纖維的直徑均為100μm~400μm,所述軟骨下骨層的孔隙率為30%~80%,孔徑為100μm~400μ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鈣化軟骨纖維和所述第二鈣化軟骨纖維的直徑均為50μm~200μm,所述鈣化軟骨層的孔隙率為5%~20%,孔徑為50μm~100μ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鈣化軟骨層中,所述人工高分子材料占所述鈣化軟骨層的質量百分比為40%~8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芳醚酮類材料選自聚醚醚酮、聚醚酮酮、聚醚酮、聚醚酮醚酮酮和聚醚醚酮酮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高分子材料選自聚乳酸、聚乳酸羥基乙酸共聚物、聚己內酯、聚氨酯和聚羥基丁酸酯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高分子材料選自聚羥基脂肪酸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膠原和硫酸軟骨素的混合物中,I型膠原和硫酸軟骨素的質量比為5~50:5~30。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軟骨組織工程支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軟骨下骨層的厚度為3000μm~8000μm;
所述鈣化軟骨層的厚度為200μm~800μm;
所述軟骨層的厚度為500μm~40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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