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炸鍋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022983.2 | 申請日: | 2017-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46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峰;凌金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12 | 分類號: | A47J37/12;G05D23/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華律師事務所 11336 | 代理人: | 董巍;劉明霞 |
| 地址: | 312017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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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炸鍋 | ||
1.一種空氣炸鍋,包括:
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設置在所述空氣炸鍋內,用于加熱所述空氣炸鍋,所述加熱裝置對循環空氣加熱;
測溫裝置,所述測溫裝置用于感測所述空氣炸鍋內的溫度;
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炸鍋還包括,
調節裝置,所述調節裝置用于調節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接收所述測溫裝置的感測結果,并根據所述感測結果控制所述調節裝置調節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以確定恒溫加熱功率并控制所述加熱裝置工作在所述恒溫加熱功率,其中,所述恒溫加熱功率為使所述空氣炸鍋內的溫度維持在預定范圍內的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以及
電壓檢測裝置,所述電壓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空氣炸鍋的工作電壓,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接收所述電壓檢測裝置的檢測結果,并根據該檢測結果控制所述加熱裝置工作在對應所述工作電壓的恒溫加熱功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存儲器,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工作電壓與所述恒溫加熱功率的對應關系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當存儲器中未存儲當前工作電壓時,重新確定對應當前工作電壓的恒溫加熱功率,并將所述對應關系存儲至存儲器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根據設定條件確定目標溫度,并且在接近目標溫度時,降低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裝置為熱敏電阻,和/或所述調節裝置為可控硅整流元件,和/或所述控制裝置為單片機。
6.一種基于空氣炸鍋的溫度控制方法,所述空氣炸鍋包括:
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設置在所述空氣炸鍋內,用于加熱所述空氣炸鍋;
測溫裝置,所述測溫裝置用于感測所述空氣炸鍋內的溫度;
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炸鍋還包括,
調節裝置,所述調節裝置用于調節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接收所述測溫裝置的感測結果,并根據所述感測結果控制所述調節裝置調節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以確定恒溫加熱功率并控制所述加熱裝置工作在所述恒溫加熱功率,其中,所述恒溫加熱功率為使所述空氣炸鍋內的溫度維持在預定范圍內的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以及
電壓檢測裝置,所述電壓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空氣炸鍋的工作電壓,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接收所述電壓檢測裝置的檢測結果,并根據該檢測結果控制所述加熱裝置工作在對應所述工作電壓的恒溫加熱功率;
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S1: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測溫裝置的感測結果調節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功率,當所述空氣炸鍋內的溫度維持在預定范圍內時,所述控制裝置確認此時所述加熱裝置的功率為恒溫加熱功率PX;
步驟S2: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加熱裝置以PX功率進行加熱。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溫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炸鍋的工作電壓改變時,重復步驟S1重新確定新的恒溫加熱功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溫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氣炸鍋還包括存儲器,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所述工作電壓與所述恒溫加熱功率的對應關系表,并且,
當所述工作電壓改變時,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對應關系表將所述加熱裝置調節至與改變后的所述工作電壓對應的恒溫加熱功率。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溫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存儲器中未存儲所述電壓檢測裝置檢測到的當前工作電壓時,重復步驟S1重新確定對應當前工作電壓的恒溫加熱功率,并將所述對應關系存儲至所述存儲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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