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第二代二元軌道安全橫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87664.3 | 申請日: | 2016-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63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達倫.W.赫萊尼克-米歇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特卡普商業股份有限公司;達倫.W.赫萊尼克-米歇爾 |
| 主分類號: | B61B7/00 | 分類號: | B61B7/00;B61B1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飛 |
| 地址: | 英屬維京群*** | 國省代碼: | 維爾京群島;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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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心元件 上腔 下腔 穿過 上輥子 系繩 繩索 承載 軌道安全 軌道系統 上部元件 下部元件 安全帶 外部 延伸 輥子 橫越 上線 穿戴 支撐 | ||
1.一種用于將穿戴有安全帶的騎手支撐/固定在二元軌道連續系繩系統上的車輛(58),其包括具有以下內容的滑架:
(a)上腔,繩索可以穿過該上腔,并且承載上輥子(104、106),該上輥子(104、106)定位成接觸上線,所述上腔具有延伸到外部用于穿過連續系繩的大致水平的槽;和
(b)下腔,繩索可以穿過該下腔,并且承載下輥子(108、110)以接觸下線,所述下腔具有延伸到外部用于穿過連續系繩的大致水平的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通過重力推進。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包括:
(a)中心元件(79),其具有上腔的一部分并承載所述下輥子;
(b)上部元件(78),其附接到中心元件并承載所述上輥子和上腔的一部分;以及
(c)下部元件(80),其附接到中心元件,承載下腔的一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上部元件和所述下部元件各自鉸接地附接到所述中心元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滑架圍繞其在兩根繩索之間的中心向后延伸,承載向后延伸的上手制動桿(100)以及向后延伸的下手制動桿(102),其中,所述制動桿能夠擠壓每個手制動桿和延伸中心之間的繩索。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中,上手制動桿(100)從上部元件延伸,下手制動桿(102)從下部元件80延伸,且中心元件向后延伸對于制動桿足夠的距離,以擠壓每個手制動桿和延伸中心元件之間的繩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一對凸輪(116、118)位于上輥子的任一側上并通過桿(120)連接,其中,豎直地定向所述車輛旋轉凸輪對以使所述桿壓靠著上輥子以防止車輛向下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中,一對凸輪(122、124)位于下輥子的任一側上并通過桿(126)連接,其中,豎直地定向所述車輛旋轉凸輪對以使所述桿壓靠著下輥子以防止車輛向下移動。
9.一種用于將穿戴有安全帶的騎手支撐在二元軌道系統上的經過改進的車輛,其中的改進包括為穿戴有安全帶的騎手提供用手操作的制動器以手動致動用于減慢車輛。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經過改進的車輛,其具有用手操作的制動器用于形成二元軌道系統的兩條線中的每個。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經過改進的車輛,其中,所述二元軌道系統是重力二元軌道系統。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經過改進的車輛,其具有凸輪致動的防墜落系統,當車輛在豎直方向上定向時,該系統防止車輛向下移動。
13.一種改進的二元軌道系統,改進包括:車輛,其具有為穿戴有安全帶的騎手提供用手操作的制動器以手動致動用于減慢車輛;和
在二元軌道系統結束之前的二級故障安全制動系統。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改進的重力二元軌道系統,其中,一個或多個中間旁路錨定終端系統被結合到基礎設施中,所述基礎設施支撐、對準并為二元軌道系統提供連續系繩。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改進的重力二元軌道系統,其中,所述二級制動系統將兩條線分開以用于制動車輛。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改進的重力二元軌道系統,其中,所述車輛通過重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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