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增強味道的飲料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69888.1 | 申請日: | 2016-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895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7 |
| 發明(設計)人: | B·勒雷韋朗;B·奧伯特;J-B·托馬佐 | 申請(專利權)人: | 雀巢產品技術援助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36 | 分類號: | A47J31/36;A23L2/38;B65D85/804;A23P20/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春剛;黃革生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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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飲料 促味劑 制備飲料 均質 味覺 套件 視覺 | ||
1.一種飲料,所述飲料包含第一均質部分以及與所述第一部分在視覺上相同的第二均質部分,其中促味劑存在于所述第二部分中,所述促味劑基本上不存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中,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體積介于所述飲料總體積的10%和60%之間,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一部分可一起飲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是所述飲料的層,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是所述飲料的頂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其中所述促味劑包含氯化鈉。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其中所述飲料包含每100g總飲料140mg或更少的鈉。
5.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其中所述促味劑包含蔗糖。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其中所述飲料類型選自湯、飲用型酸奶、咖啡、茶、飲用型巧克力和麥芽飲料。
7.一種套件,所述套件包括第一飲料膠囊和第二飲料膠囊,所述第一飲料膠囊和所述第二飲料膠囊均包含粉末狀飲料組合物并適于功能性地插入用于制備飲料的食物制備機器的沖煮腔室中,包含在所述第二膠囊內的所述粉末狀飲料包含促味劑,所述促味劑基本上不存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粉末狀飲料組合物中,但在其它方面所述兩種粉末狀飲料組合物具有基本上相同的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粉末狀飲料組合物選自茶、咖啡、飲用型巧克力或麥芽飲料,并且其中所述促味劑是甜味促味劑。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粉末狀飲料組合物是湯,并且所述促味劑是咸味促味劑。
10.一種用于制備飲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將第一飲料部分輸送到容器中
b.將包含促味劑的第二飲料部分輸送到所述容器中,使得所述第二飲料部分在所述第一飲料部分的頂上形成層
其中所述促味劑均勻地分布在所述第二飲料部分中,并且所述促味劑基本上不存在于所述第一飲料部分中,所述第一飲料部分在視覺上與所述第二飲料部分相同;
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飲料部分的體積介于所述飲料總體積的10%和60%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通過食物制備機器執行。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飲料部分和所述第二飲料部分選自茶、咖啡、飲用型巧克力和麥芽飲料,并且其中所述促味劑是甜味促味劑。
13.根據權利要求10或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飲料部分和所述第二飲料部分是湯,并且所述促味劑是咸味促味劑。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用于減少飲料中促味劑的量而不會不利地影響所述飲料的味道的用途。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飲料的所述第二部分被布置成在所述飲料的所述第一部分之前進入飲用所述飲料的個體的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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