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智能的高速公路-燈光信號器的機動車前照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68716.2 | 申請日: | 2016-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905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P.馬耶 | 申請(專利權)人: | ZKW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46 | 分類號: | B60Q1/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司昆明;李雪瑩 |
| 地址: | 奧地利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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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智能 高速公路 燈光 信號器 機動 車前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10)的照明裝置,所述機動車具有一個或者優選兩個這樣的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設立用于產生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其中所述照明裝置配設有控制裝置,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時,所述控制裝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照明裝置:尤其在限定的時間段內,在機動車(10)前面的區域中由所述照明裝置產生特別是形式為遠光分布(LHV)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規定,在下述情況下:機動車位于僅僅朝一個方向(R)能行車的多車道的行車道(FB)上,并且在機動車(10)的車道(FS1)上機動車(20)行駛在前面,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設立用于根據所述控制裝置(7)的控制指令產生修正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在所述修正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中,能夠由未修正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照亮的區域(LHV)的僅僅一個部分區域(LHV’)被照亮。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操控機動車用的至少一個照明裝置或者用于操控至少一個機動車前照燈的控制裝置,所述至少一個機動車前照燈具有至少一個這樣的照明裝置,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設立至少用于產生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Lichthupen-Signalisierungsfunktion),其中,在激活所述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時,所述控制裝置以下述方式操控至少一個照明裝置或所述至少一個機動車前照燈:尤其在限定的時間段內,在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前面的區域中或者在機動車前面的區域中由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產生特別是形式為遠光分布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
此外,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或用于機動車前照燈的照明裝置,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設立至少用于產生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并且其中,所述照明裝置配設有控制裝置,或者所述照明裝置包括控制裝置,并且其中,在激活所述燈光信號器-信號傳遞功能時,所述控制裝置以下述方式操控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尤其在限定的時間段內,在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前面的區域中或者在機動車前面的區域中由所述至少一個照明裝置產生特別是形式為遠光分布的燈光信號器-光分布。
此外,本發明涉及一種機動車前照燈,該機動車前照燈包括至少一個上面所描述的照明裝置;以及一種用于機動車的照明裝置系統,其中所述照明裝置系統包括兩個上面所提到的機動車前照燈:一個左邊的和一個右邊的機動車前照燈。
最后,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機動車,該機動車具有至少一個上面所提到的、尤其是兩個這樣的機動車前照燈,或具有一上面所提到的照明裝置系統;以及一種用于操控至少一個照明裝置或者至少一個機動車前照燈或者至少一個照明裝置系統的方法。
背景技術
機動車具有所謂的“燈光信號器-功能”。在這種燈光信號器-功能中,通常通過由機動車駕駛員操縱相應的操縱元件(燈開關),由機動車的前照燈在短時間內產生(“打開(Aufblenden)”)燈光信號器-光分布。具體地,在此通常在短的時間段內激活遠光,與此相對應地,燈光信號器-光分布通常是在短的時間段內被激活的遠光分布。
燈光信號器用于能夠將信號傳送給其他交通參與者,例如以便能夠引起對某些危險、交通狀況等的關注。
例如,在此也公開了所謂的“閃光通過(Flash-to-pass)”,其中特別是在雙車道或多車道的、僅僅朝一個行駛方向能行車的行車道上,通過激活燈光信號器要向在車道上行駛在前面的、通常更緩慢的機動車(駕駛員)表明希望清理用于超車的行車道,以便能夠超車。
這種僅僅朝一個方向能行車的行車道具有“慢”車道(在靠右行駛規則的情況下該車道在最右側,在靠左行駛規則的情況下該車道在最左側)以及一個或多個超車道,其中最左側的車道(在靠右行駛規則的情況下)或最右側的車道(在靠左行駛規則的情況下)是所謂的“最快的”車道。
例如,高速公路通常具有兩個能沿相反的行駛方向行車的行車道,其中每個行車道具有兩個或更多個車道。
關于上面所描述的“閃光通過”,當行駛在前面的機動車位于超車道上、尤其是位于最快的車道上時,通常使用燈光信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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