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甘氨酸用于過敏性患者的耐受性誘導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65511.9 | 申請日: | 2016-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84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9 |
| 發明(設計)人: | 安尼塔·哈托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荷蘭紐迪希亞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195 | 分類號: | A61K31/195;A61K35/741;A61K31/198;A23L33/00;A23L33/17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洪欣 |
| 地址: | 荷蘭祖***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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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甘氨酸 用于 過敏性 患者 耐受 誘導 | ||
1.包含至少一種選自游離氨基酸甘氨酸、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的生理學上可接受的鹽、具有至少一個甘氨酸單元的二肽、具有至少一個甘氨酸單元的三肽和具有至少一個甘氨酸單元的四肽的游離甘氨酸源的組合物在制備用于誘導或改善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對食物過敏原的耐受性或者預防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中食物過敏癥發展的產品中的用途,所述組合物包含至少7en%蛋白質,并且由所述游離甘氨酸源提供的甘氨酸總含量為60-350mg/g蛋白質,其中所述蛋白質選自水解蛋白、肽、游離氨基酸、所述氨基酸的鹽和它們的組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游離甘氨酸源的含量為70-350mg/g蛋白質。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游離甘氨酸源包含至少一種選自游離氨基酸甘氨酸和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的生理學上可接受的鹽的化合物。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中選自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和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的鹽的化合物的總含量為60-350mg/g蛋白質。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中選自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和所述游離氨基酸甘氨酸的鹽的化合物的總含量為70-350mg/g蛋白質。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食物過敏原是乳蛋白,相應地,所述食物過敏癥是乳蛋白過敏癥。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是包含7-12en%蛋白質、35-65en%碳水化合物和30-60en%脂肪的嬰幼兒配方產品。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游離氨基酸谷氨酰胺源,并且所述組合物中的游離甘氨酸源:游離谷氨酰胺源的摩爾比為1:4至2:1。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游離氨基酸谷氨酰胺源,并且所述組合物中的游離甘氨酸源:游離谷氨酰胺源的摩爾比為1:2.5至1:1。
10.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一種或多種益生元。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選自半乳寡糖(GOS)和果寡糖(FOS)的益生元。
12.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一種或多種益生菌。
1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長鏈多不飽和脂肪酸:α-亞麻酸(ALA)、亞油酸(LA)、花生四烯酸(ARA)、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和二十碳五烯酸(EPA)。
1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施用所述組合物,以提供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每kg體重0.1-2g游離甘氨酸源的日劑量。
1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口服施用所述組合物,以提供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每kg體重0.1-2g游離甘氨酸源的日劑量。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途,其中施用所述組合物,以提供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每kg體重0.1-2g游離甘氨酸和/或其鹽的總日劑量。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中口服施用所述組合物,以提供人類或其他哺乳動物每kg體重0.1-2g游離甘氨酸和/或其鹽的總日劑量。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每kg體重的游離甘氨酸源的日劑量為0.1-10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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