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及電動車輛的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57700.1 | 申請日: | 2016-10-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369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8 |
| 發明(設計)人: | 鈴木圭介;金子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汽車系統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B60L9/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思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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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輛 減振控制 轉矩 運算方式 控制裝置 運算 車輪速傳感器 控制系統 振動抑制 車輪 輸出 | ||
1.一種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為利用電動馬達驅動車輪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其選擇性地輸出第一減振控制轉矩和第二減振控制轉矩,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是所述電動車輛前進時通過基于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的第一運算方式運算出的,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是所述電動車輛后退時通過與所述第一運算方式不同的第二運算方式運算出的;
馬達轉矩指令運算部,其基于所要求的驅動轉矩和選擇性地輸出的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或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運算用于驅動所述電動馬達的馬達轉矩指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運算方式使用所述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以外的信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動車輛的換擋位置是后退位置的情況下,所述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輸出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在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速度小于表示所述電動車輛后退的第一閾值時,輸出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在正在輸出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時,當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速度達到比所述第一閾值大的第二閾值以上時,輸出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來代替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表示從動輪的旋轉速度。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表示驅動輪的旋轉速度。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以切換前的減振控制轉矩逐漸接近切換后的減振控制轉矩的方式進行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與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之間的切換動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切換動作以補償所述切換后的減振控制轉矩的變化量,同時使切換前的減振控制轉矩逐漸接近切換后的減振控制轉矩的方式進行。
10.一種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該控制系統為利用電動馬達驅動車輪的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車輪速傳感器,其檢測車輪速;
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其選擇性地輸出第一減振控制轉矩和第二減振控制轉矩,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是所述電動車輛前進時通過基于所述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的第一運算方式運算出的,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是所述電動車輛后退時通過與所述第一運算方式不同的第二運算方式運算出的;
要求驅動轉矩運算部,其運算所述電動車輛所要求的驅動轉矩;
馬達轉矩指令運算部,其基于所述驅動轉矩與選擇性地輸出的所述第一減振控制轉矩或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運算用于驅動所述電動馬達的馬達轉矩指令。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運算方式使用所述車輪速傳感器的信號以外的信號。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動車輛的換擋位置是后退位置的情況下,所述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輸出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動車輛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減振控制轉矩運算部在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速度小于表示所述電動車輛后退的第一閾值時,輸出所述第二減振控制轉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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