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立體光刻品及立體光刻品的制造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80044098.8 | 申請日: | 2016-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262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鬼頭克幸;出云妥江子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麥克賽爾控股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F290/06 | 分類號: | C08F290/06;B33Y10/00;B33Y70/00;B33Y80/00;B29C6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鐘晶;陳彥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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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模型 樹脂 組合 支撐 立體 光刻 制造 方法 | ||
1.一種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是用于通過噴墨立體光刻法將模型材造型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
其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含有:
19~49重量份的非水溶性單官能烯屬不飽和單體(A),
15~50重量份的二官能以上的多官能烯屬不飽和單體(B),
10~45重量份的低聚物(C),以及
光聚合引發(fā)劑(D)。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A)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25~47重量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B)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20~45重量份。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C)成分為選自氨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環(huán)氧(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和聚酯(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中的1種以上。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C)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15~30重量份。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D)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3~15重量份。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其進一步含有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0.05~3.0重量份的保存穩(wěn)定劑(F)。
8.一種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是用于通過噴墨立體光刻法將支撐材造型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
其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含有:
20~50重量份的水溶性單官能烯屬不飽和單體(G),
20~49重量份的包含氧亞乙基和/或氧亞丙基的聚亞烷基二醇(H),
35重量份以下的水溶性有機溶劑(I),以及
光聚合引發(fā)劑(D)。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G)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25~45重量份。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或9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H)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25~45重量份。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D)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5~20重量份。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11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所述(I)成分的含量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5重量份以上。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12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其進一步含有相對于樹脂組合物整體100重量份為0.05~3.0重量份的保存穩(wěn)定劑(F)。
14.一種立體光刻品,其包含模型材,所述模型材是通過噴墨立體光刻法,使權(quán)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光固化而獲得的。
15.一種立體光刻品的制造方法,是通過噴墨立體光刻法來制造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立體光刻品的方法,其具有:
工序(I),通過使權(quán)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光固化而獲得模型材,并且通過使權(quán)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光固化而獲得支撐材,以及
工序(II),除去所述支撐材。
1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立體光刻品的制造方法,在所述工序(I)中,使用紫外線LED,使所述模型材用樹脂組合物和所述支撐材用樹脂組合物光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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