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車門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28247.1 | 申請日: | 2016-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3624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U·萊德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開開特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C17/20 | 分類號: | E05C17/20;E05F15/627;E05F15/622;E05B81/06;E05B81/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丹;吳鵬 |
| 地址: | 德國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 車門 | ||
1.一種機動車門,具有門扇(1);還具有鉸接在機動車車身(2)上的固定機構(4、5、6),該固定機構用于使門扇(1)以預先確定的角度位置相對于機動車車身(2)固定;以及具有至少一個作用在門扇(1)上的致動器(10、11),該致動器用于使門扇(1)相對于機動車車身(2)至少縫隙式地打開,致動器(10、11)連接在固定機構(4、5、6)上并直接驅動固定機構(4、5、6)以使門扇(1)移位,固定機構(4、5、6)包括作用在門扇側的止擋件(12、13)上的配對止擋件,除致動器(10、11)外還為門扇(1)設置有驅動裝置(14、15、16、17),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14、15、16、17)通過門扇(1)上的止擋件(12、13)作用在固定機構(4、5、6)的配對止擋件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致動器(10、11)設計為直線執行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固定機構(4、5、6)包括調節桿,致動器(10、11)的調節螺母對該調節桿施加作用以使之直線移位。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固定機構(4、5、6)包括用于與門扇(1)上的固定部件(9)相互作用的鎖止臂。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致動器(10、11)使門扇(1)相對于機動車車身(2)縫隙式地打開,而驅動裝置(14、15、16、17)用于使門扇(1)相對于機動車車身(2)完全打開/關閉。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門扇(1)上的止擋件(12、13)設計為可調節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止擋件(12、13)包括兩個能相對彼此運動的驅動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其中一個驅動盤設計為與固定機構(4、5、6)相互作用的第一驅動盤,另一個驅動盤設計為連接在驅動裝置(14、15、16、17)上的第二驅動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門是無把手的機動車側門。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開開特股份公司,未經開開特股份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8002824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可調節的壓痕裝置
- 下一篇:一種具有高效導熱的毛細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