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座椅的縱向調節機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17008.6 | 申請日: | 2016-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282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A·霍夫曼;D·巴爾扎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道拓盧森堡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06 | 分類號: | B60N2/06;B60N2/07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濤 |
| 地址: | 盧森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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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座椅 縱向 調節 機構 | ||
1.一種用于車輛座椅(1)、特別是用于機動車輛座椅的縱向調節機構(3),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座椅軌道(5)、能夠相對于第一座椅軌道(5)移位的至少一個第二座椅軌道(7),分配到第一座椅軌道(5)用于與分配到第二座椅軌道(7)的齒輪箱(55)相互作用的主軸(11),以及用于將主軸(11)相對于第一座椅軌道(5)固定的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以及用于將第一座椅軌道(5)連接到車輛結構的地板連接件,其特征在于,
地板連接件和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為配置成互相分離的部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主軸(11)借助于兩個主軸保持件固定到第一座椅軌道(5),所述兩個主軸保持件中恰好只有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配置成與地板連接件分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主軸(11)借助于兩個主軸保持件(20,40,80)固定到第一座椅軌道(5),所述兩個主軸保持件(20,40,80)都配置成與地板連接件分離。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借助于至少一個焊縫(23)焊接到第一座椅軌道(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通過搭焊和/或中空焊焊接到第一座椅軌道(5)。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具有兩個凸緣(28,42),所述兩個凸緣延伸成以一段間隔(A)互相平行并且容納主軸(11)的一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主軸(11)設置在凸緣(28,42)之間的端部成形為雙切平部(12)。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主軸(11)設置在凸緣(28,42)之間的端部焊接到凸緣(28,42)。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80)具有一個腹板(22)、兩個第一分支(24)、兩個第二分支(26)和兩個凸緣(28)。
10.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40)為H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40)具有借助于腹板(44)互連的兩個凸緣(42)。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40,80)具有用于將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40,80)預先定位在第一座椅軌道(5)上的機構(46,84)。
13.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其特征在于,地板連接件和所述至少一個主軸保持件(20,40,80)設置成互相間隔開。
14.一種具有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縱向調節機構(3)的車輛座椅(1)。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座椅(1),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第一座椅軌道(5)設置成用于直接支承在車輛底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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