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多轎廂電梯控制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08912.0 | 申請日: | 2016-0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7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D.金斯伯格;D.V.阮;S.克里什納墨菲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的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30 | 分類號: | B66B1/30;B66B11/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郭帆揚,劉林華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轎廂 電梯 控制 | ||
1.一種電梯系統,其包括:
電梯轎廂;
線性推進系統,其用于向井道中的所述電梯轎廂施加力;
井道通信網絡;
本地通信網絡;
多個運動控件,其中鄰近所述電梯轎廂的所述運動控件中的一個被指定為可操作以通過所述本地通信網絡命令至少一個驅動器的主控件,所述至少一個驅動器聯接到所述線性推進系統中的一個或多個電機段;以及
控制器,其可操作以通過所述井道通信網絡命令所述主控件,以將所述電梯轎廂重新定位于所述井道內,其中隨著所述電梯轎廂在所述井道中移動,所述主控件的所述指定在所述運動控件之間轉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本地通信網絡是比所述井道通信網絡距離更短的網絡,并且所述主控件通過所述井道通信網絡向所述控制器發送關于所述電梯轎廂運動的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主控件從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接收反饋作為傳感器數據,所述傳感器數據通過以下各項中的一項或多項接收:所述本地通信網絡、所述電梯轎廂的無線鏈路、以及與目前未被指定為所述主控件的所述運動控件中的一個或多個的直接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線性推進系統包括:安裝到所述電梯轎廂的次級部分以及安裝于所述井道中的初級部分,所述初級部分包括所述電機段。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橋接器將所述主控件連接到多個驅動器,所述多個驅動器聯接到所述井道中的所述電機段的子集,并且所述橋接器聯接到所述井道通信網絡。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主控件定位于以下各項中的一項上:所述驅動器、所述橋接器、或所述驅動器和所述橋接器兩者之外的位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主控件通過所述本地通信網絡聯接到多個相鄰驅動器,所述主控件可操作以命令所述相鄰驅動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相鄰驅動器各自包括可操作以向所述電機段中的一個或多個命令電流的逆變器,并且所述主控件可操作以建立相對于所述相鄰驅動器的所述逆變器中的每個的速度反饋控制回路和位置反饋控制回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隨著所述主控件的所述指定在所述運動控件之間轉變,所述主控件在所述本地通信網絡上傳遞所述速度反饋控制回路和所述位置反饋控制回路的內部狀態數據。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本地通信網絡連接所述井道的相對側上的所述運動控件。
11.一種方法,其包括:
將鄰近電梯轎廂的多個運動控件中的一個指定為主控件,所述主控件可操作以通過本地通信網絡命令至少一個驅動器,所述至少一個驅動器聯接到可操作以向井道中的電梯轎廂施加力的線性推進系統的一個或多個電機段;
在所述主控件處通過井道通信網絡從控制器接收命令,以將所述電梯轎廂重新定位于所述井道內;
由所述主控件通過所述本地通信網絡命令所述至少一個驅動器,以基于來自所述控制器的所述命令對所述電梯轎廂進行重新定位;以及
隨著所述電梯轎廂在所述井道中移動,使所述主控件的所述指定在所述運動控件之間轉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本地通信網絡是比所述井道通信網絡距離更短的網絡。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控件從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接收反饋作為傳感器數據,所述傳感器數據通過以下各項中的一項或多項接收:所述本地通信網絡、所述電梯轎廂的無線鏈路、以及與目前未被指定為所述主控件的所述運動控件中的一個或多個的直接連接。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控件通過所述井道通信網絡將關于所述電梯轎廂運動的信息發送到所述控制器。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橋接器將所述主控件連接到多個驅動器,所述多個驅動器聯接到所述井道中的所述電機段的子集,并且所述橋接器聯接到所述井道通信網絡。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控件定位于以下各項中的一項上:所述驅動器、所述橋接器、或所述驅動器和所述橋接器兩者之外的位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奧的斯電梯公司,未經奧的斯電梯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80008912.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