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滑板車、控制裝置和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04208.8 | 申請日: | 2016-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079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3 |
| 發明(設計)人: | F·巴克曼;R·伯賓格;E·格林瓦爾德;U·奧赫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B62M6/40;B62M6/60;B62M6/4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閆娜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滑板 控制 裝置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滑板車(10)的控制裝置(21)和一種用于運輸人的滑板車(10),所述滑板車(10)可在第一種運行模式中借助肌肉力并且在第二種運行模式中借助肌肉力和/或電氣運行,該滑板車包括操作裝置(20)、控制裝置(21)和可驅動該滑板車(10)的電動馬達(22),其中,通過操作所述操作裝置(20)在該滑板車(10)上產生推動脈沖。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運輸人的滑板車,所述滑板車在至少一種運行模式中可借助馬達力驅動。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控制裝置以及一種用于控制滑板車的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有各種類型的兒童滑板車,它們作為傳統的滑板車運行并被視為自行車的初級階段。在教育方面,孩子們訓練了其平衡感、腿部肌肉并且學習了關于速度、轉向和制動的感覺。這類產品有各種尺寸,它們全部僅通過肌肉力驅動。過去一段時間,這樣的滑板車也吸引了成年人,這種滑板車的尺寸、尤其是其車輪尺寸與兒童滑板車不同。然而,除了以純肌肉力驅動的車輛外還有可通過電動馬達借助電能運行的滑板車。借助如由摩托車已知的控制節氣閥的轉把或借助桿可改變并且因此調節電功率,使得電動滑板車以希望的速度向前移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任務在于提供一種替代的滑板車,其既可通過肌肉力也可借助電能驅動。本發明的任務尤其是在于提出一種滑板車,其操作方案在借助電動馬達助力的運行中盡可能精確地模擬借助純肌肉力的運行。
為了解決所述任務,本發明提出一種用于運輸人的滑板車,所述滑板車在至少一種運行模式中可借助馬達力驅動。該滑板車可包括至少一個操作裝置和至少一個可驅動該滑板車的電動馬達。在操作操作裝置時,通過馬達對滑板車產生推動脈沖。此外,該滑板車可在第一種運行模式中借助肌肉力并且在第二種運行模式中借助馬達力運行。在第二種運行狀態中,滑板車也可附加于電力借助肌肉力驅動。因此在第一種運行模式中沒有電能用于輔助助力,因此滑板車可作為常見的滑板車運行。在第二種運行模式中滑板車的操作者可選擇他是純借助電動馬達驅動還是附加于電動馬達助力也利用肌肉力來推動。
通過單次操作操作裝置可向滑板車施加單個推動脈沖。由此可特別簡單地實現借助電動助力運行滑板車的馬達式運行狀態,這種馬達式運行狀態真實地模擬借助肌肉驅動力的運行狀態。在借助肌肉力運行時,滑板車駕駛者的一條腿始終位于踏板上。滑板車駕駛者的另一條腿不時地在道路上蹬地并且產生單個作用于滑板車的推動脈沖。借助本發明電動模擬推動脈沖的這種離散生成,即在本發明中滑板車在電動運行狀態中通過單個推動脈沖驅動。
根據一種優選實施方式,通過操作操作裝置產生具有預定持續時間的推動脈沖。在該預定持續時間內滑板車駛過預定或者說最大允許路程。當滑板車以第一速度前行時,通過操作操作裝置產生具有一定持續時間的推動脈沖。在該持續時間內滑板車從其在操作操作裝置之前具有的第一速度起加速至第二速度,該第二速度高于第一速度。持續時間對應于滑板車在推動脈沖的作用下駛過預定路程所需的時間間隔。預定路程尤其可以是1m、2m、5m、8m、10m、12m或15m長。換言之,預定持續時間取決于滑板車的速度。在達到預定路程后或經過預定持續時間后,推動脈沖切斷。滑板車隨后基于其慣性暫時以第二速度向前移動并且基于摩擦力緩慢減速。
此外,在低于滑板車的最小速度和/或高于滑板車的最大速度時在操作操作裝置時禁止產生推動脈沖。由此不能在低于預定速度時觸發推動脈沖。這是非常有利的,因為由此避免在緩慢行駛時或從停車狀態啟動時例如通過誤操作操作裝置引起意外加速。此外,在達到最大允許最高速度時也不產生推動脈沖。這在安全方面特別有利,因為可以特別簡單的方式在電動運行中實現滑板車的最高速度。為了達到更高的速度,駕駛者必須特意在利用肌肉力的情況下通過傳統推進進一步加速。此外,這在電動馬達過載或防止滑板車電池過度放電方面也是有利的。作為最小速度例如可選擇3km/h或6km/h的步行速度。作為最高或最大速度適宜選擇20km/h、25km/h、32km/h或20mph(英里每小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寶馬股份公司,未經寶馬股份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80004208.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