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樹脂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03732.3 | 申請日: | 2016-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1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1 |
| 發明(設計)人: | 友田琢也;野村悟志;中川秀則 | 申請(專利權)人: | 帝人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81/02 | 分類號: | C08L81/02;C08L77/10;C08L27/18;C08K7/06;C08K9/02;C08K7/14;C08K3/26;C08K3/34;C08G75/0209;C08G75/026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苗堃,金世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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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樹脂 組合 | ||
1.一種樹脂組合物,含有100重量份聚芳硫醚樹脂即A成分和10~300重量份填充材料即B成分,總氯含量為500ppm以下,且總鈉含量為39ppm以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A成分是總氯含量為500ppm以下且總鈉含量為39ppm以下的聚芳硫醚樹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A成分是總氯含量為50ppm以下且總鈉含量為8ppm以下的聚芳硫醚樹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A成分的由重均分子量Mw和數均分子量Mn表示的分散度Mw/Mn為2.7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A成分是通過不使用極性溶劑而將二碘芳基化合物、固體硫和阻聚劑直接加熱進行聚合的方法得到的聚芳硫醚樹脂。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B成分是選自纖維狀填充材料即B-1成分和纖維狀以外的填充材料即B-2成分中的至少一種填充材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B-1成分是選自玻璃纖維、磨碎玻璃纖維、硅灰石、碳纖維和全芳族聚酰胺纖維中的至少一種纖維狀填充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B-1成分是拉伸彈性模量為250GPa以上的碳纖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A成分,B-1成分的含量為10~180重量份。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B-1成分是拉伸強度為3000MPa以上的碳纖維。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B-2成分是選自玻璃鱗片、云母、滑石、碳酸鈣和玻璃珠中的至少一種填充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A成分,進一步含有5~100重量份的氟樹脂即C成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C成分是聚四氟乙烯樹脂。
13.一種成型品,由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形成。
14.一種樹脂組合物的制造方法,包括相對于100重量份的聚芳硫醚樹脂即A成分混合10~300重量份的填充材料即B成分的工序,所述樹脂組合物的總氯含量為500ppm以下且總鈉含量為39ppm以下。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A成分,混合10~180重量份的拉伸彈性模量為250GPa以上的碳纖維即B-1成分作為填充材料即B成分。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A成分是通過不使用極性溶劑而將二碘芳基化合物、固體硫和阻聚劑直接加熱進行聚合的方法得到的聚芳硫醚樹脂。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A成分,進一步混合5~100重量份的氟樹脂即C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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