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分配器及地面燃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101666.7 | 申請日: | 2016-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22110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朝坤;袁靖;高吉新;盧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南方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M35/10 | 分類號: | F02M35/1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智嶸專利代理事務所43211 | 代理人: | 李杰 |
| 地址: | 412002***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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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分配器 地面 | ||
1.一種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分配器用于對燃機的高壓清潔氣體進行分配和調壓,所述燃機包括燃燒室和燃油調節裝置;所述空氣分配器包括第一氣路(100)和第二氣路(200);
所述第一氣路(100)依次設有第一進氣孔(110)、用于調節氣壓的第一波紋管(120)和與燃燒室機匣內部管路連通供氣的第一出氣孔(130);
所述第二氣路(200)包括第二進氣孔(210)和用于調節氣壓的第二波紋管(220),所述第二氣路(200)經過所述第二波紋管(220)后分為用于與尾氣管連通以釋放多余氣體的第一支路(230)、用于與燃油調節裝置連通以協助計算燃機單噴嘴的供油量的第二支路(240)、用于與燃油調節裝置連通以協助計算燃機雙噴嘴的供油量的第三支路(250)以及用于與燃油總管連通的第四支路(26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路(240)的出口處設有第一比較閥(241),所述第一比較閥(241)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比較閥(241)內部的第一閥芯(243)和供燃油調節裝置一出口內氣體流入的第一氣壓孔(242),所述第一氣壓孔(242)內和所述第二支路(240)內氣體的壓差推動所述第一閥芯(243)阻斷或導通所述第二支路(24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路(250)的出口處設有第二比較閥(251),所述第二比較閥(251)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比較閥(251)內部的第二閥芯(253)和供燃油調節裝置另一出口內氣體流入的第二氣壓孔(252),所述第二氣壓孔(252)內和所述第三支路(250)內氣體的壓差推動所述第二閥芯(253)阻斷或導通所述第三支路(25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支路(260)的出口處設有第三比較閥(261),所述第三比較閥(261)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三比較閥(261)內部的第三閥芯(263)和供中介機匣內氣體流入的第三氣壓孔(262),所述第三氣壓孔(262)內和所述第四支路(260)內氣體的壓差推動所述第三閥芯(263)阻斷或導通所述第四支路(26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分配器還包括與所述第四支路(260)導通用于對燃油總管、與所述燃油總管導通的單噴嘴和雙噴嘴吹洗除塵的第五支路(27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支路(270)的進口處設有單向閥(280),所述第五支路(270)的進口、所述第二進氣孔(210)和所述第一進氣孔(110)分別設有控制開閉的電磁閥(29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紋管(120)和/或第二波紋管(220)設有調節輸出空氣的壓力值大小的調節芯(30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油調節裝置包括燃油泵和計量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路(100)在所述第一出氣孔(130)處設有單向閥(280),所述第二支路(240)、第三支路(250)和第四支路(260)上均設有單向閥(280)。
10.一種地面燃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燃機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分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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